新农村环境社区治理模式研究
Research on New model of rural environment community governance
韩从容
【摘要】农村环境污染具有污染源小而多、广而散的特点,传统的环境治理模式应用于农村环保之中,出现环境治理主体缺位,治理方法滞后,治理投入匮乏以及城乡环境治理政策倾斜等问题。基于环境民主与环境效益的博弈,提出引入农村环境社区治理模式,依托现有的农村自治组织,实现农村环境治理的公众参与。
【关键词】新农村;环境治理;农村社区;社区治理
【全文】
2006年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即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其中,“村容整洁”是指根据农村的实际和特点,搞好乡村建设规划,保留历史文脉,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形成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1]这是新农村建设对于农村环境治理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新农村建设中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
但是,农村环境污染不同于城市,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存在家庭化、个人化和无序化的特点,污染源小而多、广而散;农村居住分散使得环境设施的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无法形成规模经济,再加上贫困和环境意识滞后,使得农村的环境治理成本畸高。评估农村环境治理的绩效,反思环境治理路径势在必行。
一、农村传统环境治理模式评析
所谓环境治理,是指在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持续利用中,环境福祉的利益相关者们谁来进行环境决策以及如何去制定环境决策,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达到一定的环境绩效、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并力求绩效的最大化和可持续性。[2]由此概念推导,环境治理范畴涉及以下几个要素:1.环境治理主体确立;2.环境治理路径选择;3.环境治理绩效评定与责任归属。其中绩效评定既是客观的评价指标,又是机制创新的源泉。唯有借助于科学的绩效评定才能不断反思治理主体的架构,调整治理的方式与路径。
依此思路审视我国农村环境治理绩效,农村环境持续恶化已经成为阻滞农村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复合污染源的叠加;新旧污染源的交织;贫困与发展的博弈;对自然环境的极度依赖与环保投入的严重匮乏都显示了农村环境治理的特殊性与滞后性。客观分析农村环境治理模式有助于获悉其绩效阻滞的根源,寻找到制度创新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