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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经验看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公平的立法完善

  
  通过对英、美、印学前教育立法及政策条文的简单梳理足以看出,“追求公平正义、坚持弱势优先”已经成为各国学前教育制度构建的共同价值目标。客观表明,促进社会公平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学前教育立法的发展主流。

  
  二、保障弱势儿童接受教育是现代政治国家的基本职责

  
  近年来,在学前教育公平立法的积极影响与强化作用下,各国政府都积极致力于探索解决弱势儿童问题的有效渠道,确保人人能公平接受学前教育。鉴于行文方便,接下来笔者同样选择英国、美国和印度的政府实践为主要分析对象。

  
  在英国,坚持“每个孩子都重要”的执政理念。英国政府曾于1955年就推出了“幼儿凭证计划”,发给家长价值1100英镑的凭证以支付其幼儿教育的费用,使全国每一个愿意进入学前学校的4岁儿童都能如愿以偿地在其中接受三个学期的高质量的学前教育。[10]从1998年开始,政府又实施了“确保开端”计划,专门雇佣幼儿保育和教育的专业工作者,为处于不利地位家庭提供家访咨询、帮助家长理解和支持幼儿的游戏、儿童保育和教育的经验、社区健康服务以及其它特殊支持近几年,英国工党政府把建立繁荣和“全纳”的社会作为其努力的两大目标。2004年,新成立的教育与技能部进一步为学前教育发展拟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向所有3岁幼儿提供免费的学前教育;在条件不利地区,确保把500个“确保开端计划”推及到三分之一来自贫困家庭的幼儿;向处于不利地位的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低成就学生提供特殊帮助。[11]

  
  在美国,追求“不让一个儿童落后”的执政目标。早在1966年,美国联邦教育总署根据《经济机会法案》规定“向贫穷宣战”的宗旨,开展了向贫穷家庭3~5岁儿童与残疾儿童进行免费学前教育、营养与保健服务的“早期开端计划”(Head stan Program),以期对“处境不利者”的子女进行“补偿教育”,最大化实现“教育机会均等”。到了1994年,不仅将资助对象延至到2岁的孩子,而且每年都增加了对“开端计划”的投入。[12]1989年,时任总统乔治·布什召集全国50个州的州长研究制定了《美国2000年教育目标》,提出了六项全国教育目标,其中特别要求,让所有残疾儿童和处境不利儿童都能受到高质量的与其发展相适应的幼儿教育,以便为入学做好准备。 [13]从2002年开始,为了实施《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规定的“同一起跑线”、“阅读优先”等项目,美国2002~2007年专门进行财政年度预算并均予以了如数拨款,2003年财政年度小布什签入“阅读优先”项目的实际资金甚至比该法规定的还要多,这在美国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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