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界的道德主体身份探析
实现人类中心主义向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转变
Analysis of subject in moral for nature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human centrism doctrine to nonhuman centrism doctrine
刘毅
【摘要】在观念上实现人类中心主义向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转变,就是要使“自然界具有道德主体身份”这一观点为社会所普遍接受。由于用以区别道德主体的标准不仅主观而且缺乏说服力,因此从自然界具有内在价值的角度解释自然界具有道德主体身份的方法并不可行。相反,通过分析人与自然之间的密切联系,能够说明人与自然是一个道德共同体,从而可以合理地解释人类中心主义向非人类中心主义这一转变。
【关键词】自然界;道德主体;人类中心主义
【全文】
一、前言
生态危机已是当今人类不可回避的挑战。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人类运用各种科技手段,希望能够解决当下所面临的环境问题。然而,结果却并不令人满意,由于科技手段本身存在着局限性,人类生存的地球环境在不断地恶化。于是,人类开始探索其他出路,希望能找到解决环境问题的其他方法。其中,从人类自身寻找答案似乎是一条理想的途径。
传统的伦理学关注的是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怀,并未将自然纳入道德主体,自然仅仅是以道德客体的地位存在,从而造成人与自然之间主体与客体的对立局面,使得人类不断地向自然索取,最终导致生态危机的发生。伦理学上主客二分的弊端逐渐显露,人们开始思索该如何正确认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动物、植物乃至整个无机环境是否应当与人一样,具有道德主体地位,而不仅仅是工具或者道德客体地位。也就是说,是否应该实现人类中心主义向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转变,以及这种转变怎样才如同“宗教神权”向“人本主义”的转变那样为社会所接受。其中,有两种思路为这种转变的实现提供了可能,一种是从自然本身属性出发,力图挖掘其自身内在的价值;另一种则是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出发,希望找到转变的契合点。
二、主体界限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许多社会危机的解决都是依靠人类社会自身的调整实现的,而这种调整的内在动力则来自于人对自身认识的不断调整,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是人对自己以及与自己发生联系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认识,在不断地调整变化。道德是一种经反复适用而为社会所认同的和普遍接受的观念性的要求,这种要求注重对人内心的调整进而通过人的行为所外化,道德主体就是这种要求的对象性原因。人对自身以及周边事物的认识推动着道德的发展,道德主体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