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生态文明下发展生态企业的障碍
(一)企业环保意识薄弱,环保投入力度不够。
一方面,企业经营者环保意识薄弱,经营思想仍处于以推销观念为主, 以社会营销观念为指导,在追求企业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往往忽视了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另一方面,企业环保投入不够,开发环保产品,推行“ 清洁生产”,往往需要采用高新技术和较大的资金投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自身无能为力。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提高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生存比保护生态环境更具有迫切性和现实性,因此,企业缺乏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发展生态企业。
(二)政府支持和引导力度不够。
由于我国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经济总体水平较低,国家仍然面临着改革与发展、改革与就业的重大任务,对发展生态企业缺乏必要的资金投人和政策倾斜。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法规,因受地方保护主义和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也难以执行。这些都最终导致政府不能从宏观上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生态企业的发展和对违反环保法规的企业予以严厉处罚,致使我国生态企业基本上处于一种自然发展状态,即使已有许多“三废”污染严重的企业采取环保措施,实际上也是一种被动的选择。[4]
(三)国民绿色消费意识不强。
由于我国生态企业尚处于发展初期,绿色产品的价格一般较高,甚至有些绿色产品价格昂贵,其原因是绿色产品价格中包含了环境使用费,且绿色产品的消费对人体和环境不造成危害。据国外研究表明,绿色产品价格比非绿色产品价格高出20%—200%。[5]发达国家由于经济水平较高,居民环保意识较强,宁愿多花钱购买那些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不会损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绿色产品,例如,据报道,80%左右的德国人、77%的美国人、66%的英国人在购物时会考虑环保问题,甚至宁愿出高价购买绿色产品。[6]而我国居民的消费水平和需求仍较低,且环保意识淡薄,因此从总体上对绿色产品的消费能力显得薄弱,抑制了国内绿色产品的消费需求。
五、生态文明下发展生态企业的途径探索
积极探索推动企业实施生态管理、实现生态转型的有效途径,对建设生态文明重要的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生态企业的发展和推行,通常以企业的自主意识培养和强化为主体,以政府的制度供给为主导,以公民的生态文明观的普遍树立为基础。因此在生态文明下,发展生态企业既需要企业自觉主动地产生生态管理的需求和行为,也离不开政府政策的引导与支持以及公众对绿色产品、绿色消费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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