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元论哲学的基础上确立的人类中心主义文化意识形态认为人是宇宙的中心和万物的主宰,按照人的偏好和价值观来衡量宇宙中所有的事物,人的利益是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其核心观念大致可归纳为两个方面:第一,不完全的价值观。传统的文化价值观只承认人具有价值属性,拒绝承认自然价值。其理由是:首先,环境与自然资源是遍在的和无限的,不具有稀缺的属性;其次,环境质量不是劳动产品,它本身没有经济价值,人类对它的使用是大自然的恩赐;再次,环境和自然资源无主人,可以谁采谁用。第二,不完善的道德观。传统道德观认为惟有人才是目的,因而只有人才能获得道德权利和道德待遇,主张人类根据自身的利益和好恶来处置自然。康德是使这一道德观在理论上达到完善的思想家。他指出“人是目的”,“人为自然立法”,认为人类文明的进步必须建立在自然的服从之上,必定要以自然价值的支付为代价。与之相对应,可持续发展的文化意识要求具有以下两点基本内容:第一,健全生态价值观。在资源环境危机日益严重的今天,人们必须承认生命和自然既有价值,又有利益。换言之,在环境问题上,个人的利益和价值与群体的利益和价值、区域性的利益和价值与全球性的利益和价值是无法分开的。他们都有权按照生态规律和自己特有的生存方式存在下去。生态价值观的转变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生态意识。这种意识越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就越主动。第二,完善生态道德观。人类既然能破坏自然,同样也能凭借自身的理性和思维,制定出生态道德规范去保护自然,用生态道德标准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道德不仅强调人的各种物质利益,同时也关注其他物种的生存权利。其基本特征是公平性、持续性和共同性。生态道德与社会道德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主要表现在:维护生态环境具有社会公德的性质,是社会公共生活的基本行为规范,适用于全体社会成员。两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生态道德是由地球生态关系决定的人类社会中的生态意识形态,是人类用以保护生态环境所应具有的社会公德,属于由生态关系决定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意识范畴。道德的范围从社会道德人的领域扩大到了整个自然界。
三、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反思
由以上分析可知,人类中心主义发展模式是按“自然哲学—自然意识—社会实践”的驱动机制建立起来的,其中自然意识的确立是关键。这里的自然意识是指人类对其自身与生存环境之间关系的基本认识。它既是一种文化知识的载体,又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反映了特定时期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和相对地位,决定着人对自然的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制约着人类的行为方式,进而影响并改变着人类的生存环境。针对在人类中心主义文化意识的驱动下形成的经济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和“反自然”的社会—经济—消费模式,可持续发展实践必须体现以下三方面的原则:第一,经济可持续原则。传统的价值观只承认资源环境的工具价值及商品价值,它的生态价值和美学价值被忽视了。因此,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首先要揭示自然的内在价值,更新价值观念,肯定资源环境存在价值和审美价值,使人们视自然为生存依托,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一种尊重自然的态度和道德意识。其次,建立绿色消费和适度消费意识。引导人们购买那些在生产和使用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符合环保要求的绿色产品,培育绿色消费意识;倡导一种有节制的追求物质财富与崇尚精神价值和精神享受的适度消费意识。最后,努力发展科学技术,改变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和高污染”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第二,生态可持续原则。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能超过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它要求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和提高人口素质,在保护环境和资源的永续利用的前提下发展经济,使人类的发展限制在自然的承载范围之内。为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首先要强化生态补偿和生态创造意识,改变人类中心主义传统观念形成的无偿使用自然资源、任意污染环境的恶习。生态(环境)经济学也提出了“外部不经济的内在化”的观点,主张运用价格、税收、信贷、赔款等经济杠杆,把生态损失计入企业的生产成本,使环境资源得以保护和补偿。其次要推行清洁生产等措施,使生产方式生态化。第三,社会可持续原则。实现可持续发展不仅意味着生产方式的转变,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和行为方式等社会领域内的深刻变革。人既是消费者,又是生产者,也是环境的管理者。公众是否认识、接受并积极参与是实现这一变革的重要前提。可持续发展在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的同时,更注重提高人的素质,通过创建富裕、和谐的幸福生活和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促进资源环境使用的代际公平与国际公平,最终实现全球范围内人地关系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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