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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探析

完善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探析


An analysis of perfect the compensation mechanism of forest eco-efficiency


张丹


【摘要】近年来,森林生态功能的退化已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逐渐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热点。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在明确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着重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完善的对策建议,以期对促进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全文】
  生物学家将森林称为“地球之肺”。遗憾的是,世界森林资源正以惊人的速度减少,“森林赤字”越来越大,水土流失加剧、荒漠化扩展、二氧化碳浓度增高等一系列生态问题接踵而至,人类正面临前所未有的“生态危机”。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刻不容缓。
  
  无独有偶,我国“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在取得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的同时,也付出了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惨痛代价。加之我国森林资源的有限性和分布的地域性,“少数人负担,全社会受益;穷人贡献,富人享受”的不公平现象屡见不鲜。因而如何给森林生态效益提供者实施适当补偿,实现生态公平,这不仅对保护森林资源意义重大,而且对我国构建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也至关重大。
  
  一、建立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必要性
  
  根据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国森林面积居世界第5位,森林蓄积量列第7位。但人均指标却远低于世界林业发达国家水平,如全国人均占有森林面积0.128hm2,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0.6 hm2的2.13%,世界排名百名以后;全国森林覆盖率只有16.55%,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27%的61%;全国人均占有森林蓄积量为9.048m3,也只有世界人均蓄积72m3的1/8。加之我国森林资源采伐利用过程中抛费现象严重,因此我国现有森林资源的主要问题可以归结为“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低下,增长缓慢,破坏严重”。[1]
  
  由于森林生态效益具有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的特性,其价值很难通过市场机制得以实现,即森林经营者虽然给第三方带来生态利益,但无经济回报。为此极大地打击其积极性,后果是森林资源的工业化利用程度增加,而森林覆盖率逐年降低,致使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回看中国,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居住在公益林区的林农为了全社会的利益牺牲了自身的发展机会,而其他发达地区却在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实际上出现“贫困种树,富人乘凉,公平何在”的尴尬局面,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为了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我国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采取适当的措施对森林的生态效益进行补偿,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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