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水赋 评论:
梁法家的头脑里只是二元对立的所谓“正当性”和“罪恶性”,还拿这个考问别人。
呵呵,防卫这一行为却刚好集“正当性”和“罪恶性”于一身,防卫目的是正当的,手段是无预谋的随机的,后果有可能是违法的。
而且所谓的恶,也只是过当。它一是行为犯罪,而只是从结果衡量的。防卫过当这罪名设立的出发点没问题。只是防卫实施人和法官怎么把握,确实是个大问题。
秋水赋 回应:
正义与否是理念上的判断,犯罪与否针是对行为的法律判断。
理念不是行为,行为是不理念。两个词表达的语境是不同的,不是傻子的都明白。
正义之举不一定不犯法,不正义之举不一定犯法。
这下好了,人家龙城讲的是行为,法家却和人家讲理念。
如果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的话,我还真同情那些学生们,虽然脑壳不清楚的人混上个教授也不容易。
防卫本身就一定的正当性在里面,犯不犯法,还得讲法律不能讲理念的。
我看龙城的分析很逻辑,可是遇到梁先生这主儿了,呵呵!——你和他讲法律,他和你讲政治。你和他讲政治,他和你讲民心。你和他讲民心,他和你耍流氓。你和他耍流氓,他和你讲法律。
杰瑞 回应:
秋水你说法家在讲理念,我不太同意,我不记得他什么时候讲过理念了。我觉得他只想讲法律,但很僵化,缺乏逻辑的连贯性。
另外,我觉得你在申请黑名单吧。
宇宙 回应:
大陆法系以理论演绎思维为特点,立法追求体系完整,逻辑严谨,
刑法由其“罪行法定”原则限定(看看法的价值有多大的决定力),更严格限制司法解释的扩大化。司法解释直接成为法的渊源的现象当在禁止之列,刑事司法领域与英美法系“接轨”是“罪行法定”的原则所不允许的,倒是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接轨才可有效保证“罪行法定”。
民事司法领域,如出现立法空白,法院又不得以无法律规定为由拒绝立案,所以可以本着“公平”、“公正”等民法的基本原则,适当灵活处理。例如,甚至可以违反民法中子系统《
物权法》的“物权法定”的原则,承认某些物权的合法性,对其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