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笔记与版权法研究
On Notes during Song dynasty and Copyright Law
杨文彬
【摘要】鉴古而知今, 鉴往也可知来。本文将宋代笔记纳入版权研究视野,一则因为宋代是版权起源的一个理论之谜;二则,宋代文化极其发达,作为现代文化的守护神,版权法也应该借鉴宋代官方及民间在文化上的经典做法。三是,当代版权法还很稚嫩,而宋代文化制度非常成熟非常全面,因而,研究挖掘出自文人士大夫之手的宋代笔记,是最靠近宋代文化的一个途径。这是本文在方法论上的意义。本文的出发点,并非是要研究宋代版权保护的历史,而是用宋代的笔记资料,研究和观察当代版权制度和理论。另外,宋代笔记中还有许多用今天的法学理论无法解释的文化现象,这或许正是当代文化所需要的,这也呼唤更多的有识之士来挖掘,来推演。
【关键词】宋代笔记;版权现象;版权法
【全文】
(一)
版权自问世以来,我国学界一直视其为舶来品,和我国的本土文化没有什么关系。这一点在近代出版的一些开眼看世界的资料中可见一斑。如光绪二十九年(1903)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周仪君译的《版权考》,《万国公报》上刊载林乐知著的《版权之关系》,《东方杂志》上刊载武堉干著的《国际版权同盟与中国》[1]等等。都几乎用一样的说法:版权者,西国以保护著书者、印书者之权利也。[2]因而,对版权的介绍,仅立足于西方的版权起源及版权制度。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学者在研究版权法时,曾经援引过一些古代资料。如在论述版权起源时,曾引用《东都事略》的牌记[3]。但版权学者对该书的引用,出自近人叶德辉著的《书林清话》,其并非出自古代,更非宋代著作。即便提到宋代的作品《东都事略》,也不是引用该书内容,而是引用其牌记(它和书籍本身是两码事)。况且,《东都事略》并非小说家言之类的笔记,而是私人撰述的大型历史著作。
再者,我国学者即使用到了古代的资料,也一般是从版权法的起源或者法律制度的历史等角度研究的,这方面比较有影响的大致有:郑成思的《版权与版权制度》[4]、《版权法》[5]和《知识产权论》[6],吴汉东、王毅的《中国传统文化与著作权制度略论》[7],吴汉东的《关于中国
著作权法观念的历史思考》[8],张玉敏、李雨峰的《中国版权史纲》[9]等等。而本文的出发点,并非是要研究宋代版权保护的历史,而是用宋代的笔记资料,研究和观察当代版权制度和理论。那么,这样做有何特殊意义吗?同时,可行性又将如何呢?这两个问题,容下文从容作答。
(二)
中国的笔记很多,从魏晋到明清,每一个朝代都有不少可取的作品。“笔记”二字,本指执笔记叙而言。由于南北朝时崇尚骈俪之文,一般人称注重辞藻、讲求声韵、对偶的文章为“文”,称信笔记录的散行文字为“笔”。刘勰《文心雕龙·总术》云: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所以后人就总称魏晋南北朝以来“残丛小语”式的故事集为“笔记小说”,而把其他一切用散文所写零星琐碎的随笔、杂录统名之为“笔记”。至于以“笔记”两字作书名,则大约始于北宋的宋祁,他著有《笔记》三卷。[10] 当然,除了以“笔记”命名外,笔记体作品的常见书名尚有“丛谈”、“杂俎”、“琐言”、“漫钞”、“随笔”、“笔记”等。[11]
笔记的特点,主要在于“杂”:不拘类别,有闻即录。[12]比如,洪迈在《容斋随笔》序言中就说:
予老去习懒,读书不多,意之所之,随即纪录,因其后先,无复诠次,故目之曰随笔。[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