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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立法研究

  
  其三、完善特别立法,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日本先后制定了《河川法》、《森林法》、《濑户内海法》、《自然公园法》、《自然环境保全法》、《林业基本法》、《生物多样性国家战略》、《物种保存法》、《鸟兽保护狩猎法》、《文物保护法》、《外来物种法》、《自然再生推进法》等,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与保护制度进行创新,扩大自然资源保全范围。如针对日本原来对国有林采取独立核算制度下巨额亏损、原生森林地域的采伐和道路建设等问题,1980年代日本全国各地的国有林面临着巨大问题,政府采取了根本性政策转变措施,实行了保护林制度。即在自然维持森林与人的共生林之中,在考虑动植物的生息、生育状态,地域实情等基础上,对于特别有利于维持由原生性森林生态系统发展的自然环境,保护动植物、保存生物多样性、促进施业及管理技术的发展等为目的、进行管理的被认为适当的国有林进行选定的制度。此外,针对日本林业收支状况平衡性恶化,对林业收入依存度低下等原因所导致的森林所有者的经营积极性降低,林业劳动力的减少与高龄化等所导致的未获得充分管理的森林增加,因保全国土、保护森林自然环境、以及防止地球温暖化等促使国民高度关注森林多种功能发挥等问题,日本修改了“森林资源基本计划”,并在推进完善森林之际,将其重点定位在“水土保全”、“森林与人共生”、以及“资源的循环利用”等三个方面,并于2001年制定了《林业基本法》。2001年《林业基本法》森林的多种功能的不同,将森林分为“水土保全林”、“森林与人共生林”、“资源的循环利用林”等进行保全。[13]
【作者简介】

罗丽,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环境法、民商法;邓海峰,男,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环境法、民商法。




【注释】肖国兴.中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创新的法律抉择 .环境保护.2002,(4) : 4~7;张璐.生态经济视野下的自然资源权利研究 .法学评论,2008,(4):116~122. . Environmental protect .2002,(4):4~7;zhanglu.From Interest Limitation to Interest Promotion . . Wuhan University Law Review.2004,(3):116~122. China.]
远藤浩等编.民法(2)物权(第3版) .东京:有斐阁,1995,10~13. .Toukyou.yuuhikaku,1995, 10~13. Japan.]
远藤浩等编.民法(2)物权(第3版) .东京:有斐阁,1995,12. .Toukyou.yuuhikaku,1995, 12. Japan.]
最高法院1986年12月16日判决,载《民事判例集》39卷7号1701页。 . 1986(7): 1701. Japan.]
参见远藤浩等编.民法(2)物权(第3版) .东京:有斐阁,1995,224. .Toukyou.yuuhikaku,1995, 224. Japan.]
参见清水元.新·民法学2 物权法(第二版)》 .东京:一粒社,2001,151. . Toukyou. Hitotubu Press.2001.151. Japan.] 远藤浩等编.民法(2)物权(第3版) .东京:有斐阁,1995,258. 参见清水元.新·民法学2 物权法(第二版)》 .东京:一粒社,2001,158. . Toukyou. Hitotubu Press.2001.158. Japan.]
参见远藤浩等编.民法(2)物权(第3版) .东京:有斐阁,1995,284.
日本大审院1916年12月2日判决,载《民事判例录》第22辑,第2341页。 . 1916(22): 2341. Japan.]
日本大审院1934年12月12日判决,载《法律新闻》第3790号,第12页。 . 1934(3790): 12. Japan.]
清水元.新·民法学2 物权法(第二版)》 .东京:一粒社,2001,6. . Toukyou. Hitotubu Press.2001.6. Japan.]
薛建明等.日本林业经营理念和林业发展保障制度.环球林业,2007(3). . Global Forestry,2007(3). China.]
富井利安编.讲义环境法.东京:法律文化社,2006,135..Kyouto. Law culture press,2006.135. Ja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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