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学界提出的主要解决方案及评价
针对目前高考招生名额中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学界提出了各种具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那么,这些制度设计主要有哪些?其效果又如何呢?
第一,严格区分高校的性质,做到针对性处理。其一,区分公立高校与私立高校。近年来,我国各种私立高校纷纷建立,其明确的办学定位、职业色彩浓重的教育理念甚至高昂的学费,在客观上极大分流了报考传统公立高校的考生流。当然,目前这些私立高校大多还处于成长的初级阶段,虽然办学资金雄厚,但是从软实力上还与公立高校存在巨大的差距。其二,在传统的公立高校范围内再区分国立高校和省立高校。国立高校不论坐落何地,都应当基本无差别地面向全国招生,其办学宗旨是为国家培养合格的高级人才;而省立高校的招生名额应当以招收本省或相邻地方的考生为主,其办学目的是为当地的各方面事业发展提供合格的高级人才。招生范围上的划分会很好地遏制国立高校招生本地化的趋势。
第二,加大中央的高等教育支出,使得高等院校特别是国立高等院校逐步减少对所在地地方财政的依赖程度,通过财政独立减少地方政府对当地高校招生计划的影响。当前的国立高校尤其是全国重点院校,大多采取了中央和地方共建的模式作为其经费来源,虽然名义上仍然是国立,但是地方政府也必须“入股”。那么,地方政府的“参股”比例又如何呢?根据一份统计报告的显示,在大多数实行央地共建的国立高校,无论是财政支持的总金额还是业已到位的款项,地方财政都远远高于中央财政。也就是说,许多国立高校虽然还是“亲娘”(国家)的“孩子”,但实际上却由“后娘”(地方政府)承担了大部分的“抚养义务”,这种情况下,更大程度上被“后娘”的意志所左右也就显得“合情合理”了。因此有学者建议,应当逐步加大中央对国立高校的财政支出,将“抚养权”从地方财政手中夺回。
第三,通过各种政策优惠,吸引国外大学与中国内地的高校合作办学。在如今,高等教育中的“2+2”模式已经获得了极大的发展。采用这种模式具有诸多积极意义,比如缓解经费压力、提高办学质量、引进新的办学理念、从国外吸取先进经验、提高国际化水平和知名度等等。但是这种中外合作的办学模式尚处在一种比较初级的阶段,而更高层次的合作无疑是对海外高校投资的直接引入。从目前来看,进行这种尝试的高校寥寥无几。一方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这种合作模式还是持谨慎态度;另一方面,国外高校对于中国大陆的高等教育环境还出于试探和评估的阶段,也不敢贸然进驻。因此,中外合作办学的高等教育模式还有待进一步的磨合和完善。
那么,以上几种制度构建能否取得预计的效果呢?笔者以为很难。第一,在性质上对高等院校作各种区分很容易,但是性质上的区分却很难延展到财政、地域等实践领域。现在高校分驻不同的地域、需要当地政府的扶持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倘若将公立与省立高校的招生对象分流,势必会造成地方财政大量倾向本地省属高校。资金支持的减少和来自于省立高校的竞争压力的加剧使得公立高校的发展面临重重阻力。第二,财政来源问题确实是造成高校招生本地化倾向的重要因素,但是单纯加大中央财政支出未必会使问题产生实质性转变。其一,中央财政的高等教育支出财力有限,很难应付诸多国立高校“僧多粥少”的经费需求,否则教育部也不会积极寻求与地方政府进行“共建”模式的尝试。单纯强调加大中央财政的补贴力度,谈何容易。其二,退一步说,即使中央财政充足,也未必能实现高校独立于地方财政局面的实现。对于一所大学而言,可以说其发展对经费的需求永远没有满足之时。因此即使中央财政认为其所划拨的经费足够某校的年度需求,也不能据此绝对促成该校对所在地政府财政“善意补贴”拒绝。只要接受地方财政的可能性存在,高校在实施包括制定招生计划在内的管理行为时就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被地方政府的意志所左右。第三,对于吸引国外高校进驻办学的模式,从目前的情况看来,寄望于依托这种模式缓解高招过程中名额分配的不合理倾斜也只能作为一项中长期规划而已。“远水解不了近渴”,解决当前的燃眉之急必须得另觅它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