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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招名额分配中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的成因及其制度应对

  
  既然高招过程中不平等的问题如此突出,我们应当如何加以应对呢?分析该现象出现的原因无疑是作出科学的解决方案的必要前提。笔者谨以高招过程中的名额分配为视角作一简析。

  
  二、高招名额分配影响因素的简要分析

  
  实际上,影响高校招生名额分配的因素很多,笔者谨从内因和外因两方面进行简述。

  
  (一)内因

  
  首先,高校的性质。这又可以从高校的隶属关系和专业设置与功能定位两个方面来考察。就隶属关系而言,表现得最为明显的当属中央部委直属高校和地方院校的差异。这两类院校从性质上都属于公立高等院校,但是隶属关系决定了他们在定位、资金支持等诸多方面存在本质区别,其中也包括招生名额分配上的区别。就中央部委直属高校而言,可谓国立高校,他们隶属于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员会[6],其主要经费由中央财政列支,因此其高招名额全国性分布的特点就比较明显。就地方院校而言,虽然也属于公立高校,但是它们隶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7],其主要经费源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因此地方属性明显,其招生名额分布也就主要以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范围内为主。就专业设置与功能定位而言,有些高校在建校之初就具有明确的功能性要求,这使得它们的招生名额分配也受到影响。如笔者所在的中央民族大学,其建校之初就将其功能定位为“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高级人才”,而其专业设置也以民族学、民族语言学、民族史学、民族法学等民族类专业为主。因此,该校的招生名额往往在西部地区、自治地方等少数民族聚居区体现出明显的倾斜。需要指出的是,以上两点因素涉及到特定高校的内在属性,很难从政策和制度上对其施加影响。因此,虽然这两点因素对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内在的催化角色,但试图通过体制的完善来对其加以改变无疑是不现实的。

  
  其次,高校招生的历史传统和自主偏好。高校每年制定的招生名额分配计划,往往是在长期的招生实践中对生源质量、就业去向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性考量而形成了传统的分配比例,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否则历年招生名额分配计划的分配都不会对传统的比例作颠覆性的修改。此外,受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程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高校的招生名额分配计划往往体现出其特有的自主性偏好。如浙江大学的招生名额明显倾向于江苏、浙江、上海等地的生源,除了对浙江考生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外,对于江苏、上海考生的青睐有加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释为浙大一种自主性的偏好。

  
  最后,高校的内部结构。不可否认,前几年风行的“大学合并”风潮对许多国立大学的招生名额分配造成了重要的影响。如,现在的浙江大学就是1998年与原杭州大学、浙江医科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实行“四校合并”而来的。后三所大学都属于浙江省属大学,以在浙江省本地招生为主,故新的浙江大学在合并的同时也不得不合并了这三所大学在本地的招生计划。因此在1999年,浙江大学的本地生源比例从原来的30%左右激增至70%左右!情况类似的还有上海交通大学对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的合并以及山东大学对山东医科大学、山东工业大学的合并等等[8]。

  
  (二)外因

  
  首先,高校所在地政府的影响。随着近几年“共建”模式的推广,许多国立高校所隶属的中央部委都纷纷与该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政府签署了“共建”协议,大致是在不改变原隶属关系的前提下,吸纳高校所在地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财政、土地、政策等全方位的基础保障。这种做法虽然有利于高校的长远发展,但同时也意味着这些高校在原来“亲娘”的基础上又多了一个“二娘”,由于两个“娘”都给了奶吃,所以两个“娘”的话都要听。由此,地方政府得以将自己的意志和影响力传递到国立高等学校。更重要的在于,地方政府普遍将其对于辖区内的国立高校的种种优惠视为一种长期投资,有投资就要有回报,而大多数地方政府所青睐的回报方式,就是要求得了“好处”的国立高校们尽量扩大在本地的招生名额配比,以此缓解本地考生上大学、上重点大学乃至上著名大学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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