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从已经由国务院批准的《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来看,长株潭城市群生态建设需要大量投资。
该方案已于2008年12月获得国务院批准,正式确定了资源节约利用、环境保护、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体制、土地管理、投融资、对外经济、财税、统筹城乡、行政管理等10大重点改革领域。为了便于对改革进行综合评价和跟踪监测,试点方案拟定了16项量化改革指标。如到201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在2006年基础上降低40%;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9.5%、24.5%;湘江流域水质保持在两类以上;城市化率达到70%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达到6万元等等。为实现这些目标,需要进行大量投资。据长沙市委、市政府发布的信息,长沙市2009年安排的322项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将达5636亿元。
试点方案中的《长株潭城市群综合配套改革环保专项方案》规定,长株潭城市群将建立符合生态文明的环保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开展生态补偿示范,即在长株潭城市群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流域水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生态补偿。为此,政府将建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无疑需要稳定持久的大量资金。
该试点方案获批实施后,原先制定的《湘江长沙株洲湘潭段生态经济带开发建设总体规划》、《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环境同治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筹融资方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的未实施部分将会在整合后进行全面升级,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的项目将持续增加,所需投资就会不断增多。
再次,从远景看,长株潭城市群需要更多的生态投资。
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在试点方案于2020年实施完毕后,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无疑会继续深入进行下去,生态建设将在广度和深度上进一步展开。湖南将努力把长株潭城市群4500平方公里核心区建设成为国家的“生态地产”,并带动整个城市群2.8万平方公里市域走向“生态地产”化。所谓“生态地产”,本指绿化率高、景观优美、与生态环境和谐的城市房地产片区。长株潭城市群4500平方公里核心区作为国家的“生态地产”,有以下几层含义:第一,是中部地区巨型的现代化工商业生态园区,其经济社会活动在整体上与生态环境协调,能够支持本区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提升,而同时区域生产力得到充分发展,在工商业、高科技、文化教育、生态建设等多方面对周边地区具有极强的牵引力。第二,是700万以上人口安居乐业的特大型生态社区,其高效运转的市场与优美的生态环境对于各类人才产生强烈吸引力,他们纷纷前来创业并将其作为长久居住地,对全省产生强大辐射力,从而强力推动湖南省的城市化和现代化。第三,是许多野生动物乐于栖息的家园和野生植物的良好生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等会不断涌现。总之,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将成为一个所有产业、事业都绿化了的生态城市社区,一个生态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化的都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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