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中绿色金融制度的构建
文同爱
【摘要】长株潭城市群正在进行“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需要大量生态投资,现行环境投融资体制难以确保生态建设的资金需要,设计满足实际需要的系统绿色金融制度对于长株潭城市群来说已迫在眉睫。建议发行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生态彩票,创办生态投资银行。
【关键词】长株潭城市群;绿色金融制度;绿色基金;生态投资银行
【全文】
一、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中构建绿色金融制度的必要性
长株潭城市群是指以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为核心的城市区域,正在成为我国中部地区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特大型城市社区,正在进行“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在“两型社会”建设中构建绿色金融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因为需要大量生态投资。
首先,从目前已经实施的一些生态建设方案来看,需要大量生态投资。
在长株潭城市群获批“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前,湖南省已经开始尝试在长株潭城市群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2003年7月2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湖南省湘江长沙株洲湘潭段生态经济带建设保护办法》,提出了建设湘江长株潭段生态经济带的概念。随后制定了《湘江长沙株洲湘潭段生态经济带开发建设总体规划》,规划范围面积约468.86平方公里,规划期重点放在自2003年起的18年内,将建设重点放在滨江重点工程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旅游设施建设项目及生态建设项目等四个方面,估计总投资为446.27亿元。
2005年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是一份对长株潭城市群进行生态建设的重要文件,得到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年9月29日制定的《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的确认。该两份文件在推动长株潭一体化方面的力度是空前巨大的。根据2005年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环境同治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筹融资方案》,“十一五”期间将实施114个重点项目,总投资234亿元。
此外,2008年4月通过了《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到2010年,实现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目标,饮用水源地主要污染指标稳定达标,计划完成湘江流域水污染整治项目976家(个),为此湖南省人民政府将投入资金17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