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税制中的问题及法律对策
孙美兰
【摘要】我国现行金融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金融机构税负偏重;税制不统一,导致税负不公;税收征管相对滞后于经济的发展;行政审批事项过多,手续繁杂。对此本文提出了相应建议。
【关键词】金融税制;法律对策
【全文】
金融税制是各国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否科学直接影响到金融业的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金融税制虽经多次调整,但仍存在诸多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的发展。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如何改革金融税制,使之适应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要求,是我们面临的迫切问题。
一、我国现行金融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负偏重
我国一直把对金融业的课税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导致金融机构的税负较重,无论是总税负,还是主体税种如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税负。我国金融业的税负大多高于国外同行业税负,也高于国内其他行业的税负。
1.流转税方面。金融企业的营业税税率虽已降为5%,但这要比交通运输等行业的营业税税率高出两个百分点。国家税务总局2002年行业税负测算结果表明: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负分别为5.2%与5.8%,不仅高于其他服务行业的营业税负担水平,也大大高于4.0%的平均税负水平。由于下列原因,我国金融行业的流转税税负实际上更高:其一,营业税是按照营业额全额征税,而不是按照净额征税。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资本金和储蓄存款。而我国的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自有资本金很少,存款占的比例很高,因而存款利息支付也很大。我国对银行业营业税的设计,未考虑到我国银行业“利息收入大,存款利息支付也很大”的实际情况。其二,营业税的营业额包括金融机构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一些实际上并不构成企业收入的代收费用也被计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其三,不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较多,滞收利息比率较高,需要用营运资金为大量应收未收利息垫付税款。因此,银行实际实现的利息收入承担的税负远远高于法定税率。
银行营业税属于对资本流动课征的流转税,过高的税负往往会对资本流动产生消极的影响,从理论上说,对资本流动课征的税收越少越好,以尽量减少对资本流动的阻碍。这也就是为什么国外一般对银行业少征营业税或者征收登记税、印花税等其它税种,税率也很低的原因。如韩国实行金融业0.5%的营业税率,欧洲国家一般不征收流转税,而征收税率较低的印花税或登记税。因此,从比较法上来看,我国金融业的流转税税率也处于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