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不做律师之后,还有其他许多事情要做,可我并没有急于去做自己的事,而选择了在新浪、凤凰、网易、法天下、中国法律信息等网站开博客,宣传依法治国,严格依法办事的重要意义,让更多的人理解我们党和政府依法治国,尊重
宪法和法律至上的重要意义。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加强
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我这样做,就是响应党的号召。当然这对我个人几乎是没有什么利益可言的,甚至还可能会招来更大的文字狱。在这种情况下,家人和朋友的反对程度也是可想而知的。一位十分好的朋友就在我正写这篇文章时还专门打来一个电话,告诉我“有关方面”正在关注我的博客,“你看那些专家教授都不说话了,你还说什么,你有时间就看那蚂蚁是怎样上树的又是怎样从树上下来的,也比你写这些文章好,为了写文章你的律师执业证书都弄掉了,你还想让他们把你关进去?”面对好友的这种关心,我只能说声“谢谢!”我知道我们当前民众的心态比秋谨就义的年代好不了多少。只是我们不能还让民众愚昧下去。不是有人说中国的国民素质太差,不适合实行“民主”吗?那么我们就只有想办法让民众明白一些事理,从而提高些素质以便有利于加快中国的民主化进程。
我知道我说出自己的想法他们也不一定能够理解,我只觉得我不忍心再看到一个个无辜的“聂树斌”和“呼格吉勒图”突然成了杀人犯而被判处死刑;更不忍心看到他们冤情要由“真凶”在法庭上代为申诉。如此下去,法律如果还有一点人性的话,她早该羞愧而死了。其实我为我的案件提出申诉或以后再为其他问题起诉安徽省司法厅,并不是为了我自己,我只想最后一次证明我们的“司法公正”还没有寿终正寝。她也许还有复活的希望。前不久,我针对上海市司法局最终没有为难敢于公开“骂”他们的李天天律师以及对一个经法院刑事判决认定有罪的律师仅作停业半年处罚的理性做法,写出了《上海市司法局,您让我好感动》一文。有网友留言说“郑恩宠律师就起诉过上海市司法局,老郑以自己的饭碗把上海律师的职业提高了一步;我也问过安徽律师,都说李利是拿自己的饭碗给大家谋福利呢!”这段留言,让我很欣慰,毕竟社会在进步,有人会慢慢地理解的,也包括安徽省司法厅的那些人,因为中国民主与法制的进步对他们以及他们的子女一样有益。
我觉得如果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不去关心国家大事,都不去以实际行动支持党中央,我们的“依法治国”岂不永远都是一句空话?我以为宣传法制、评击时弊,向党和政府谏言,是我们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的社会责任。
我想作为一个中国人,都要拿出一些社会责任心来,不仅要敢于主张自己的权利,也要积极支持别人去主张权利,并以此推动我们国家的民主与法制的进步。因为主张权利不仅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力,更应该是一种义务。只有这样,才能不让人家瞧不起咱们,我们国家的民主与法制才能更快地发展和进步。
其实,中国老百姓对民主的要求并不高,他们在解决基本温饱之后,最重要的期求就是司法公正,让他们有理有地方去说,有一个可以说真话、实话的环境,有一个实实在在地自由表达权。而想要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只有推进民主与法制的进步,而要推进民主与法制的进步,就必须打破“权大于法”的局面,而要打破“权大于法”的局面,就必须把官员装进可以让媒体、舆论从四面八方监督的“笼子”里,以限制他们权力的扩张。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得痛下决心,进行深入彻底地政治体制改革。而政治体制改革最先触动的就是那些权贵们的既得利益。所以,中国的司法公正、中国的民主与法制的进步,来得就格外地艰难。
也许,我的这些想法和做法太天真了,可我觉得没有天真就没有理想,没有理想就没有希望,一群没有理想的人和一个没有希望的国家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也许,有人会说我在博客上发表的这些博文以及这本书的出版,正是我天真的具体表现。然而,我还是想继续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