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彩民的具体权利类型
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彩民的权利可划分为不同类型。
以其内容为准,彩民权利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前者指彩民为维护自身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中奖权;后者指彩民为维护广大彩民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监督权。广大彩民者在反对彩票欺诈方面,具有无处不在、成本最低、效果最彻底、态度最坚决、不易被收买等一系列优点。为权利而斗争,既是彩民的个体权利,也是彩民作为社会一分子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作的贡献。彩民提起的公益诉讼,更是其中的典范,应予鼓励。
以其行使的主体人数为准,彩民权利可分为单独权利与集体权利。单独权利又称个体权利,指每个彩民均可单独行使的权利。大多数彩民权利可由每个彩民独自主张和行使。集体权利指若干数量以上的彩民才可行使的权利。只有特定彩民联合起来才能行使集体权利。典型的集体权利以结社权、联合抵制权为代表。结社权按照《宪法》和有关社团登记的行政法规去行使。
兹将彩民权利簇中的若干典型权利总结如下:
1、安全权
安全权相对于彩民购买彩票的场所安全而言,指彩民在购买彩票时享有的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在一些大规模销售即开型彩票、彩民人数众多拥挤的公共场所,销售机构必须格外注意公共场所安全,做好消防、保安等各项安全细节工作,确保广大彩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即开型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第12条明确要求集中销售即开型彩票的销售场所应具备开放程度高,进出道路畅通等条件,销售现场搭建的临时建筑必须牢固、安全。
对应彩民安全权的概念,乃是彩票发行机构或销售机构的安全保障义务。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4日发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明确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规定也适用于彩票发行机构或销售机构。彩民在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中的安全权同样重要。当彩民运用互联网技术上网购买彩票时,即其适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