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私属制度板块
宽松地说,在法定制度和党内制度之外用来分配和运作政治权力的制度都可以称为私属制度,它是遍布政治权力场中的人情网、关系网。其中在发展中国家具有普遍意义的是一种政治恩护制,一种以政治从属换取物质酬报的关系[8](第151-184页)。它意味着恩护人和受护人之间一种不对称的、可持续的交易关系,具有私人性、情感性和互惠性特征[9](第149-178页)。
在政治恩护制中,恩护人通常是一位权势者,他掌握分配某些资源的自由裁量权,受护人通常是因为某种原因与恩护人产生一种亲密关系的地位低下者,在政治权力场中,恩护人与受护人互有所求,前者希望得到后者的政治支持,后者希望分享前者手中的资源。这种关系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而且历史悠久。许多权势者后面都跟着大大小小的支持者,这些支持并非是无条件的,他们希望能够通过支持而获得预期的好处。这种政治的典型通常被称为派别政治,它是一种半公开的政治现象,从基层到高层都存在。就基层来说,即使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的恩护关系也很发达,作为恩护人的生产队长在工种安排、工分计算、口粮分配等方面给作为受护人的生产队员以照顾,受护人在上级检查时会给生产队长以支持[10](第238-266页)。就高层来说,执政党内一直存在基于恩护关系的各种派别。毛泽东曾公开指出,“党内无派,千奇百怪”[11](第75-81页)。
派别政治中比较典型的恩护关系由同一官僚系统的上下级关系演变而来。这种上下级关系本来是由正式制度界定的,上级指挥下级、下级服从上级是理所当然的。但在中国,如果只有这一层关系,那么它的运作就会很僵硬,整个官僚机器就会运转不畅。熟悉中国政治的人都会知道,这层关系需要加进粘合剂,让它变得更“铁”一些。这种粘合剂通常称为感情,一种仿血缘的感情。上级就像父亲,下级就像儿女,前者对后者要爱护,后者对前者要忠心。当然,纯感情的关系不是恩护制关系,恩护制关系是一种感情与利益的联结体。
一旦正式制度的上下级关系转化为恩护制度的上下级关系,那么这种关系就有了相对于正式制度的独立性。这就是说,当前一种关系消失后,后一种关系依然存在。调到别的系统工作的干部仍会在某种程度上维持对老上级的忠诚,而老上级如果手中仍有资源,仍会处处维护老下级的利益。这是一种关系比较铁的恩护制,或者说是一种强恩护制。在比较弱的恩护制下,当上下级关系解除,尤其当上级失去权势时,恩护关系就基本消失了,所谓“树倒猢狲散”描述的就是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