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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制度的三层分析

中国政治制度的三层分析


储建国


【摘要】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研究者对正式制度与现实政治之间的差距感到苦恼,甚至怀疑制度分析对于理解中国现实政治的效力。本文认为,制度分析仍然是有效力的,关键是要把握不同层次制度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对于当代中国政治来说,有三个层次的制度均在发挥作用:一是法定制度,二是党内制度,三是私属制度。有效地理解这三重制度,就能有效地理解中国政治。
【关键词】政治制度;法定制度;党内制度;私属制度
【全文】
  

  要理解当代中国的政治生活,制度分析是基础,因为它给定了政治行为的基本框架。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并不是一个整合性的框架,而是分裂性的板块,不同的制度板块在逻辑和功能上各不相同。总体说来,中国政治制度有三个板块:(1)法定制度板块,其行为关系由国家正式的法律加以规范;(2)党内制度板块,其行为关系由执政党正式的文件加以规范;(3)私属制度板块,其行为关系由私人性伦理加以规范。本文试图对这三种制度的合理性、适用性及互动性进行初步的分析和评估。


  

  一、法定制度板块


  

  法定制度是以宪定的根本政治制度为核心,以其它配套法律为依托而演绎出来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在这套制度中,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机关)是最高权力中心,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由它派生出来,并要忠实地贯彻这个中心的意志,或者说是这个中心的左右手。这套制度尽管在组织形式上类似西方国家的分权制度,但在权力关系上与后者有实质性的差别。从根本上说,它只有一权,那就是由人民委托给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其它政府权力都是这个权力的派生物,不可能对这个权力起制衡作用。宪法将立法权、人事权、监督权以及重大决策权都交给了人民代表大会,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只是在贯彻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用这一套制度语言来描述当代中国政治是目前教科书中的通常做法[1](第18-19页)。


  

  法定制度的理论基础是一种人民民主主义,它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理想的关键要素。人民民主主义的原初思想在中、西方都有踪迹可循,但将其发挥为现代政治制度的理念基础还是应该归功于卢梭。马克思的民主政治理念是从卢梭那里演化出来的,期望建立一种由平等的人民直接参与、管理的国家。即便是由人民选出的代表进行国家管理,这些代表也要绝对服从人民的意志,人民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随时对这些代表进行撤换。这种人民民主主义的实践最先表现为法国的巴黎公社,后来表现为苏联的苏维埃制度,再后来则表现为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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