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设计者的思考显然不同。中国刚刚经历过社会动乱时代,政治领导人对此记忆犹新。他们不愿意让中国重新陷入一场由改革引发的新的动乱之中。在经历过八十年代初的短暂的政治改革热情之后,中国人开始意识到,由经济和社会改革引发的某种秩序混乱(其主要体现为社会犯罪和官员腐败的增长)和思想混乱,是他们用以往经验难以应付的。虽然在中共十二大的政治报告中(1982年)提出了实现社会风气三年好转的目标。但后来的情况表明,中国显然需要比这多得多的时间才能实现这一目标。不仅如此,由改革开放引发的社会秩序问题不仅没有伴随秩序治理的努力而得到根本好转,反而向着恶化的方向演变。为此,大致从八十年代中后期开始,社会稳定成为中国转型秩序治理的核心任务。在1989年前后,社会稳定在“政治稳定”这一富有特定含义的提法中获得了最高意义上的强化。即使到了九十年代中后期,“稳定”一词依然是最能够体现中国秩序治理目标的词汇。总的看来,中国在保持转型秩序的总体稳定方面确实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当然,也为此付出了一定的、不可避免的代价。
第二条经验,中国社会转型的法律改革与秩序治理服务于社会转型不同时期的阶段性目标,表现出明显的“政府推进”特征。
新时期中国法律的重建最初被视为防止再度发生政治动乱的必要措施,后来又被看成是服务和推进“四个现代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力手段。在八十年代的改革探索时期,法律为经济改革保驾护航是秩序治理的特点。此时的法律角色是服务性的和辅助性的,学界为此一直抱怨法律的作用过于消极和滞后。从九十年代起,法律担负着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法律体制的任务,人们希望以新体制催生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秩序。在这中间,在九十年代中期以前,法律运行被赋予的一项突出重要的任务就是保持社会稳定。进入二十一世纪,法律又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具。就前后比较而言,构建“和谐社会”目标对法律的要求,已经超越了前期保持社会稳定的消极性角色,因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显然不是简单地维护秩序就能够实现的,它要求法律更多地描准和解决那些根源性的社会矛盾,而这种要求在此前“保持社会稳定”的口号下,却经常是被压制下来。
无论前后期目标的变化如何,法律的独特价值尚未受到特别的尊重,人们(主要是官方)更多地看到的是法律的社会意义。因此,与在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所能见到的情形一样,法制的恢复与法治化方向的改革很少被视为是一件孤立的事情,而是中国走向长治久安和繁荣富强的一部分。
通过这些阶段性的对法律及秩序治理的要求来看,中国秩序治理表现出了很强的次序性,体现了努力把握秩序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关系的某种实践智慧和对整个社会转型进程的总体把握。法律的作用及法律改革被看成社会改革进程的有机部分,它们必须与社会总体改革进程相配合。当然,中国也为此付出了必要的代价,如合理的行为预期迟迟无法有效地建立,在渐进式改革中出现了大量的公平缺失和效率损失,政府自身改革的迟迟不到位,特别是支持社会长久平稳发展的政治制度框架尚待建立等等。
第三条经验,中国转型的秩序治理与大规模的法律知识普及运动相结合,是一场以国家党政力量普及法律知识、催生法律秩序、治理社会问题,以法律驾驭转型社会的综合性的社会实验。这在世界各国社会转型的秩序治理中是鲜见的情况。
在改革开放所导致的秩序混乱的背景下,从1985年起,中国启动了一场为古今中外罕见的、由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的、有亿万人接受教育的普法运动。发起这场运动的基本动机,是为了改变中国民众千百年形成的法律意识淡薄,守法意识不强的习惯,以期形成一个为现代国家所必不可少的法治秩序。具体说,普法运动的动机又可分为两个方面。首先是一种现实的动机和眼前的考虑,即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的根本好转,在农村地区则是要克服八十年代初开始出现的相当一批村级党政组织严重瘫涣的现象,形成一个大多数群众和多数党政干部自觉守法的局面。只有这样,中国的农村经济现代化才有可能顺利进行,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曾经出现的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恶化的局面才有望得到扭转。另一个动机表现为一种抽象的和长远的信念,即只有人民知法懂法,才有能力依法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生活事务的权力,中国的民主法制才能有真正的群众基础。在这两方面动机与考虑中,前者肯定是更迫切和更重要的,它规定着普法运动的初始目标。[56]截止到2005年,中国已经实施了第四个5年普法计划。从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的角度说,成效是应该肯定的。
如果不考虑社会转型秩序的复杂性,仅看法律知识普及与秩序治理的结合,中国的普法经验基本上是成功的,也是宝贵的。要知道在八十年代初,中国人的生活中是很少听说法律的。短短二十年时间,法律知识、法律词汇、法律的影响力在中国社会得到了空前传播,法律已经大踏步地进入到了社会生活的日常词汇和人们的思想意识中。虽然中国在法律实施效果方面依然十分不理想,但已经逐步普及的法律知识正在为中国政府推进型的法治建设注入新的因素,并在未来的社会生活中显示出它的积极意义。
【作者简介】
蒋立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注释】 关于政府推进型法治道路的研究,参见蒋立山《中国法制 (法治) 改革的基本框架与实施步骤》,《中外法学》1995年第6 期,《中国法治道路问题讨论》(上、下),《中外法学》1998年3、4期。相关文献述评参见陈伯礼、张少瑜《1995年中国法学研究回顾》,载《法学研究》1996年第一期,刘翠霄等《1998年中国法学研究回顾》,《法学研究》1999年第一期,黄文艺《当代中国法律发展研究两大范式》,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年第3期。
对社会转型期秩序“先恶化、后改善”问题的更详细讨论,参见蒋立山《迈向和谐社会的秩序路线图》,《法学家》2006年2期。
“拉美化”现象是指拉美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如贫富悬殊扩大、腐败严重、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社会治安恶化、城市人口过多、地下经济泛滥、对外资依赖性强、金融危机频繁和政局不稳定,等等。也有学者认为,拉美化的含义主要是指拉美国家在经济发展中出现的贫困化和两极分化等社会问题,参见郑秉文:《中国怎么防止“拉美化”》,人民网,
http://www.people.com.cn/GB/guoji/1031/3071670.html。
相关文献参见蒋立山:《迈向和谐社会的秩序路线图》,《法学家》2006年2期。
此阶段的初始状态被描述成一种中低风险的状态,这完全是一种理论假设。因为,中国新一轮的社会转型与体制转轨,是从结束“十年动乱”开始的。十年动乱是旧体制下的社会总体性危机,是旧体制所蕴含的高位风险因素的充分展示。新一轮社会转型初始阶段的所谓中低风险区域,是指由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所引发的矛盾风险,它不同于旧体制下的社会风险与危机。
丁竹元:《2010年前几种可能的国家发展前景----对98名政府和非政府专家的调查与咨询
》,资料来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 16:17 新浪财经。
基尼系数的经济含义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所谓债务依存度,是指当年国债发行额与财政支出的比率,它表明财政支出靠债务收入来安排的程度。指标越高说明一国财政对债务的依赖程度越高,财政处于脆弱状态,并对财政的未来发展构成威胁。国际上有一个公认警戒线,国家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当年国债发行额/国家财政支出)是15-20%,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当年国债发行额/中央财政支出)是25-30%左右。所谓国债偿还率,是国债当年还本付息额与当年财政收入的比率,反映发行规模与财政收入的适应度。该指标越高,说明一国财政的偿债压力越大。国际上公认的国债偿还率的警戒线是8-10%.
钟伟、巴曙松、高辉清、赵晓等:《中国金融风险评估报告》,《中国改革》2004年第3期,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08月29日 14:49 财经界。
《中国金融风险评估报告》,资料来源:《中国改革》2004年第3期,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08月29日 14:49 财经界。
刘国光:《进一步重视社会公平问题》,经济参考报,2005-04-21。
陈宗胜:《21世纪初叶中国居民的收入分配差别趋势21世纪初叶中国居民的收入分配差别趋势――兼论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及与库兹涅茨倒U理论的比较》。
http://www.ibe.cei.gov.cn/template/economist/doc/xrczs/200108211438.htm 同上注。
连玉明:《未来15年中国城市化发展的战略重点》,中国人口信息网。
《中国高犯罪率年增14个百分点以上》,资料来源:
http://blog.sina.com.cn/u/48f9bc93010008op。
《周永康:中国处于刑事犯罪高发, 将挤压犯罪空间》资料来源: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7/5555479.html。
《人民日报》,2002年05月28日第六版。
牛文元:《在中国科学家人文论坛上演讲》,2004-07-21,来源:新浪科技。
根据突变理论,在数学上,就是当参数在某个范围内变化时,其所对应的涵数值不止一个。
《中国即将崩溃》,资料来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 16:07 经济观察报。
丁竹元:《2010年前几种可能的国家发展前景----对98名政府和非政府专家的调查与咨询
》,资料来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 16:17 新浪财经。
江时学:《拉美化”是个伪命题》,《中华工商时报》2004年8月13日 。张红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平抑机制:工业化中期阶段的经济增长与政府行为选择》,光明网。
参见张莉荆《通向大国之路的中国策:中国堀起》,新华出版社2005年版。
这是中国从抗美援朝战争中所得出的基本经验,也是中国50年代后期大炼钢铁的历史背景之一。
我把中国法学界流行的“法治控权说”称之为狭义的法治理论。通过分析狭义的法治控权说与其所对应的近代西方社会与当代中国社会的种种不同,进而提出中国应该建立和秉持一种广义的法治理论,并以此构建合乎中国国情和反映当代人类发展要求的法治发展战略,我将其称之为“法治发展的综合战略”
关于法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参见郝铁川《可持续发展与法治的第三次革命》,资料来源:正义网。
《中国的人权状况》(1991年),资料来源:新华网。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330页。
我所以强调存在过一种非民主的法治,是想说明,法治与民主、社会民主之间并不存在事实上的必然联系。
傅洋:《新时期彭真的人民民主思想》,《法制日报》1997年10月12日。
1801年,英国1%的富有者获取了国民收入的25%;1848年,1.2%的人获取了国民收入的35%;1867年,2%的人获取国民收入的40%。钱乘旦《现代化的迷途》,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23页。
尹保云:《现代化通病----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与教训》,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5页。
关于中国法律在过去二十八年中的不足与教训,参见本文第五部分“经济发展主导的法治建设阶段”。
温家宝:创中欧合作共赢和谐新局面。资料来源: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9-14 18:14:56
《本届世界法律大会因何被瞩目----二十二个专题覆盖法学领域热点》,资料来源:法制网。
中国与14个国家有共同的陆地边界,还与7个国家有共同的海上疆界或隔海相望。处理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是中国和平崛起的关键因素。参见:叶自成《中国的和平崛起与东北亚的合作》,资料来源:
http://blog.daqi.com/yezicheng/叶自成的博客。
李工真《德意志道路:现代化进程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年1997年版,第108页。
参见蒋立山《中国法律演进的历史空间环境》,《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4期。
(美)亨廷顿:《发展的目标》,载罗荣渠(主编)《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版,第331页至357页。
(美)亨廷顿:《发展的目标》,载罗荣渠(主编)《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版,第344页。
赵帅军:《邓小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资料来源:
http://www.gongwen123.com/lunwen/sxzz/deng/200605/lunwen_29365.htm。
参见李君如:《加强社会建设的第一个纲领性文献》,资料来源:人民网。
相关分析参见蒋立山:《为什么有法律却无秩序》,《法学杂志》2005年第4期。
然而,上述理论分析并不意味着经济优先发展战略是一种普适性的第一选择。在不同历史条件下,政治发展优先战略也是一种经常性的选择。俄罗斯和东欧前社会主义国家的情况就是如此。在上述三项战略选择中,最不容易首先接受的是社会协调发展优先战略。它需要更理想的启动条件。
参见李君如:《加强社会建设的第一个纲领性文献》,资料来源:人民网。
参见朱卫华“《“构建和谐社会”不能缩水为“社会建设”》,资料来源:光明网。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9页。
2005年,中国首次发布了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白皮书主要起草人之一房宁否认“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但未详细阐明理由。参见《中国首发民主政治白皮书 坦陈民主制度不够健全》,2005年10月20日《新京报》。
《专访:李君如谈如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2004年10月13日新华网。
《A股市场重建价值中枢》,资料来源:中国科技财富。另见赵先彬《也谈中国未来的50年》,资料来源:策划中国网。《华尔街日报》曾对十几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进行过一次问卷采访,题目是《75年后世界最大经济体是谁》。答案集中在美国、欧盟和中国之间。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肯尼斯·约瑟夫·阿罗认为,除非经济增长状况发生根本改变,否则中国将在75年后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罗纳德·科斯也认为,中国将在75年后超越美国和欧盟,并对此深信不疑。参见《研究中国莫让老外抢先》,环球时报 2006-11-3。
《中国直选制度发展的战略构想》,资料来源:
http://www.managecn.org/Article/xianfa/77563_9.html(管理在线)。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0页。
Herrmann-Pillath:《政府竞争:大国体制转型理论的分析范式》,陈凌译,
http://www.studa.net/2005/12-27/20051227793.html,2008年8月8日。
刘金国、蒋立山(主编)《中国社会转型与法律治理》序言,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程恩富、李新、B·梁赞诺夫等:《中俄经济学家论中俄经济改革》,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页。
蒋立山:“中国农村地区的法治现状与前景分析”,载黄芝英主编《中国法治之路》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