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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打击洗钱犯罪工作的困境与对策

  
  2.加强洗钱犯罪侦查培训

  
  当前,大陆洗钱犯罪形势严峻,但刑事执法人员对打击洗钱犯罪的意义和方法等问题的认识却相当模糊,迫切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培训。为此,有关主管部门应借鉴香港经验,举办不同层次的打击洗钱犯罪执法培训班,邀请大陆、香港、美国等地专家就洗钱犯罪的社会危害、立法、执法等问题进行讲解,以达到提高认识和掌握相关调查技巧的目的。值得说明的是,香港经过20年反洗钱刑事执法实践,其执法人员在调查中通过获取个人背景、财务背景、同伙联系情况、可疑行为、搜查及扣押物证书证等环境证据推断嫌疑人有合理理由确信所处理财产是犯罪活动得益,以及进行财务与会计分析等一系列调查方法已经相当成熟,非常值得大陆执法人员学习。

  
  3.建立多元化洗钱犯罪侦查体制

  
  香港由警务处、海关、廉政公署共同参与反洗钱刑事执法的做法值得借鉴。大陆应效法香港建立多元化洗钱犯罪侦查体制,该体制的具体内容是:赋予管辖毒品犯罪案件的公安机关禁毒、边防部门、管辖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12种走私犯罪案件和2种毒品犯罪案件的海关缉私部门、管辖12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以与各自管辖的上游犯罪案件相关的洗钱犯罪案件管辖权。赋予上述执法部门[vii]洗钱犯罪案件管辖权不仅不会造成执法权的交叉、重合等负面影响,还可以从根本上斩断所管辖上游犯罪案件的资金链,从而对各类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起到根治的作用。

  
  4.完善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可疑交易报告是打击洗钱犯罪必不可少的案件来源之一,目前,大陆通过可疑交易报告侦破洗钱犯罪的案例尚不多见。原因在于:一是,负责接收可疑交易报告的中国人民银行下属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从2003年才开始运作,工作经验不足;二是,大陆未将不报告某些特定可疑交易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负有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容易发生不报告的情况;三是,该中心设于中国人民银行,因没有刑事执法人员参与,其分析、研判洗钱犯罪的能力受到大大受限。针对以上问题,应当采取措施尽快完善可疑交易报告分析与传递制度。具体做法是,将中国人民银行下属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调整为有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海关缉私部门、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包括国保、经侦、刑警、禁毒等)等各执法单位参与的跨部门联合机构,上述执法部门的情报分析人员直接参与接收、储存、分析有关可疑交易报告,然后向有关执法部门传递,这样的调整将使可疑交易报告在打击洗钱犯罪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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