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自己所写的前后两份申诉状中,你悟到了什么?改变了什么?为什么会改变?改变如果成功的话,原因何在?要对自己的每一次进步,追问其中的原由。
凡(全部+平凡,一语双关)人、凡事——皆可师。也许,你真的悟到了学习的真谛!
让我们再次重温那句至理名言:以宇宙为课堂,奉自然为宗师。
左 明
2008.9.5.
SHGY:
你好!
必须承认,你具有超强的感受能力。区区两个半月,你就已经对自己的第一个职业有了透彻的理解。比准确、到位理解更令我吃惊的是:做出了放弃的选择。
必须承认,我为你的生计——捏着一把汗。不知你的家境如何(父母是否有能力供养你?进而,你是否能够心安理得的接受父母的供养?)?至少我在面临与你一样的状况之下,是断然不敢、不会毅然辞职的。至少也要——骑马找马。
也许是社会进步了,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并不像我所想象的那样可怕。也许你对顺利、及时的获取下一个工作充满信心。
的确,你的职业和你的事业,我很关心,也很感兴趣。对于第一份工作的评价,你使用了一个十分恰当的词汇——不适合。辞职这一结果我是早有心理准备的。但是出乎预料的是辞职的时间。我想你自己也会承认这份工作给你带来的巨大的无形收益。也许你认为精华已尽、无可留恋。
你给出的辞职理由是值得推敲的:
1、整天忙碌。那要看干什么,如果是自己的兴趣和爱好,不要说整天忙碌,就是整年忙碌、毕生忙碌也会心甘情愿。如果职业和事业合二为一,就无所谓“业余时间”了。也许你要表达的是:你不喜欢、不适应过于高速、紧张的工作节奏。可是,世俗的工作,特别是市场化了的工作,几乎都具有紧张、高效的特征。在外资所的那位学长,加班(几乎每天晚上到十点、很少有双休日),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当然,他的收入也较高)。作为雇员,通常都可以被理解为是老板的“工具”,除非你自己就是老板。“退圈难”,倒也未必,你本人不就很麻利、爽快的——金盆洗手了吗?
2、风险意识。与其说你有极强的法律风险意识,倒不如说你有极强的道德危机感。是不是所有的法律职业从业人员都游走在刀刃之上呢?都在玩火、必然会自焚呢?
3、放弃。生命断然是不能放弃的(除非舍生取义)。至于尊严,韩信就做出了他自己的选择——忍受胯下之辱。还有一句老生常谈:小不忍,则乱大谋。意识到“老板不讲理”,这可能是你“入道儿”以来——最大的收获。但是,我遗憾的告诉你:你在未来的实践中还会悟出更大的收获——这个世道不讲理。难道你会认为法院、检察院讲理吗?那你真的是——太天真了!!!相反,你的老板那股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劲头儿,倒真是值得学习。
“那个律师”的电话是何用意,我真的希望你能细心揣摩、准确判断。你可以有最坏的设想,但也不要排除其他的可能。
你对自己缺点的归纳,可谓明智。其中的某些表现我是看在眼里,但却没有直言相告的。对此,我深表歉意!就因为发现了这些缺点,你也应该发自内心深处的感谢这份工作、感谢直言相告之人。
正义的事情,是很难有客观标准的。人各有志,每个组织的目的事业必然千差万别。但是,优秀团队的基本要求必然包括你所揭示的“老板对雇员要人格上尊重,物质上安慰”这样的内容。否则,就很难恭维、很难有作为了。
失败,也的确可以被理解为是一种惩罚的结果。优秀的员工的离去,必然会使一个正常的企业受到损失。但前提是:在规则公正的条件之下。邪恶的组织从事邪恶的事业,可能不需要通常认为优秀的人才。你认为企业不适合你,可能,老板也会认为你不适合企业。分手,对双方可能都不是损失,都不是失败。只有朝着正确方向行进中遇到的挫折,才可称之为失败。
在你所归纳的内功之外,人的能力中,生存能力是基础。依我看来,几乎所有的世俗职业可能都不适合你。空想,可能是你我共同的爱好。教师,是一个既维持生存,又保有幻想的职业。舍此,其他职业都需要把自己无情的抛到世俗社会之中,在人与人错综复杂的交往的漩涡中去挣扎。
我猜测:你可能丝毫没有生存危机的意识。我们完全可以充分交流“人生”、“善”等等这些人类最根本、最崇高的话题,但应该是在生存无虞的前提之下展开,是在发现和寻找自己的恰当职业的前提之下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