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OY君的信2则
左明
【全文】
OY先生/女士:
您好!
来函收悉。指点不敢,略谈感想如下:
1、该文是推介目的吗?
2、如有可能,希望见到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工作简章、《产业化协作机构代码证》样板(征求意见稿)和CHC战略研究室的有关资料。
3、关于营利性组织、非营利性组织和公共组织的界定似有不妥。很显然,公共组织肯定也是非营利性质的组织。
4、关于组织的特征。
“人员流动性小”,主要应是指成员,而非雇员。后文提到的“职位的可取代性”也暗示人员流动是常态。
“法定的领导权威”,非国家的组织的内部权威主要来自章程,而不是法律。组织的规章制度也是由组织自我制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规章制度,既约束成员,也可能约束雇员。
5、您对城管组织的界定,与现实相符吗?
6、介绍基本定义部分,最好标有序号。
……其他具体细节暂时从略。
我不敢肯定,您是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的工作人员?还是民间人士?“目前国家在进行改革”,什么方面的改革?与您有什么直接关系?
您“想为未来的智库设计一种民间的法律形式”,这一想法无疑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这又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不具有卓越、非凡的创造力和想象力难以毕其功。您“收集部分资料”,是想独自一人完成这一壮举吗?您的近期目标是什么?
坦率而言,您所搜集的一些“名词解释”,其内涵是可以商榷的。更关键的是,您所要达到的目的与某些名词的精确内涵之间是否有严格的依存关系?
请原谅我“反客为主”,提出了“十万个为什么”。我由衷的敬佩您的宏大理想!!!如果可能、如果合适、如果条件允许,也许我们会成为同路人。
期待着与您进一步交流。
祝您一路走好!
左 明
2009-12-17
OY先生/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