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一座桥让两个村反目
王思鲁
【全文】
建桥选址“口头约定”无约束力,农村地区应加强契约意识
因为一条乡间桥梁的选址问题,两岸本来同宗同姓的两个村子闹起了矛盾。建桥的村称选址时已经征求了对岸村的意见,当时对方并无异议,如今桥已经开始建了却出来反对,不讲信用,对岸的村子却称建桥前从来没有征求过他们的意见。而建桥的村子则后悔当时只有口头约定,现在也拿不出证据证明对方违约。专家们称,农村地区要增强契约意识,仅靠传统的“口头约定”很容易出现问题。
缺一纸契约让好事变成麻烦事
建桥地点位于河源市连平县溪山镇的连平河上,东边是东水村委会的车头村,西边是百高村委会的下塘村。2008年,东水小学在车头的教学点撤掉了,车头村的40多个适龄孩子于是转入河对面的百高小学上学,由于河上没有桥,这些孩子每天只能走临时搭建的竹桥过河,比较危险。于是,车头村人想要建一座桥方便孩子上学和村民出行。
桥址选在了离百高小学最近的河流拐弯处,这样桥建好后孩子们走 500米就可以到学校。
车头村称,考虑到建桥涉及到两岸居民的利益,选址是经过了充分协商的。在东水村委会和百高村委会共同组织下,车头村和下塘村及其他几个相关的村协商,告知了建桥计划和选址情况。“对这一选址,当时下塘村的代表并没有什么意见。”百高村委会书记叶发勤说。
征得附近几个村的同意后,车头村就开始集资建桥了。为了后代读书,并不富裕的车头村筹集了63万元。
可是就在施工单位已经完成勘察并建好了第一个桥墩的时候,对岸下塘村部分村民却站出来反对,理由是1964年、1992年两次大洪水都是在建桥的地方冲上岸淹了下塘村。假如桥建起来桥墩会使河道变窄,水流更急,洪水来了更容易冲上岸。他们要求车头村必须改变桥址。
车头村的人当然不干,因为此时他们为建桥已投入了10万元,如果改址这10万元的损失谁来赔偿?况且当初选址时征得了下塘村的同意,对方怎能这样出尔反尔呢?而下塘村的部分村民则称建桥没有征求他们意见。
下塘村的“变卦”让各方都始料未及。车头村所属的东水村委会主任钟再文对记者说:“建桥是好事,各村村民只要有口头约定,大家都会遵守的,从古至今都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