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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

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



——要用事实和证据为李庄辩护

张友苏


【全文】
  
  自从报纸上刊登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因涉嫌辩护人、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罪于去年12月12日被重庆警方刑拘这一惊动全国和北京律师界的大案后,李庄律师在12月13日又被重庆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迅速批捕,12月18日再被提起公诉。去年12月30日即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花了约16个小时半公开审理了此案。今年1月8日李庄律师被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伪证罪被判处两年半有期徒刑。由于李庄律师是在北京执业的律师算是我的同行,又由于浙江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陈有西律师在此案中为李庄做辩护律师人而且在网上公开发表了他的“一审辩护词”,这使我产出了一种“非要说几句”的写作冲动,因为我仔细“拜读”完陈有西律师近13500字的辩护词全文之后,我怎么也产生不了为同行击节叫好的念头,只有不安、感叹和脸红!!

  
  北京市现有约21000名左右的执业律师,当然还有众多法学界的泰斗,司法界的权威在京城工作。估计全国现大约有15万左右的律师在所在区域执业。李庄案出现后,有两个相反相对的现象的值得所有法律人换位思考:全国报纸杂志互联网上的文章和报道显示,全国的法官与检察官以及公安系统的法律人对此案基本是处于冷冷对待,集体无言的状态,当然在他们中间也偶尔会有个别的法律同行说上几句批判(批评)李庄的言辞,但总体上和李庄初次被“北京青年报”披露后所立刻引发的律师界的大震动和北京有些律师反应过度,急匆匆发表偏执的攻击重庆有关方面文章言论,甚至联合外地一些根本不了解全部案卷材料内容的律师联名抗议的汹涌突起的潮流相比,是真让人感到这个业界里的精英们立场区别竟然有了天上地下之差--法律共同体里各司其职的人们怎么了??为什么会产生各自一边倒的认知上的情感上的分裂?

  
  陈有西律师的辩护词正体现了、迎合了在这种燥动下的律师界一些律师无理性宣泄情绪的极端现象!作为一名中国执业律师的陈有西先生,在中国重庆市江北区的法庭上,在重庆“打黑风暴”赢得民心和中央肯定的背景下和李庄因涉黑反被“黑”扯进去的困窘情势下,为自己的律师同行大声呐喊进行无罪辩护我认为是值得支持、赞许和必须肯定的一种职业上勇敢行为!但是,我通读了该辩护词以后,不得不认为,陈有西律师的辩护词是我所知道的中外刑案辩护词中最恶劣、下等的文章之一!该篇文章洋洋洒洒一万多字(你有必要针对两千字不到的起诉书写那么多吗?),许多段落在演绎与推理及描述时都用“可笑”、“常识性错误”、“荒唐”“一记耳光”等词句来体现他打算用该辩护词达到影响受众的目的;该辩护词许多地方情绪化地进行煽情和蛊惑,有些用语近乎骂人!让人感到一种做文明人、做北京律师不应有的乖戾之气在北京来的律师身上弥漫!嚣张、狂妄、损人、攻讦个人、辱骂别人专横、人大立法设计也有错误,反复嘲弄检察院如何如何,抹黑抓捕和起诉了李庄律师的重庆公安司法方面,等等、等等。我现在不愿也不能用纸与笔在本文来抄录下该辩护词中相关部分来逐一剖析,用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这个酸果、不仅是很酸的也是很大的”一段话形容它不为过。读者完全可以从这种即作秀又吵闹式的“辩护词”中得出自己的看法,太过分了!古人有谚:“过犹不及”呀!这完全不像有教养有知识有体面身份的中国律师的出庭作风,那种凶狠狠、见了公诉人怎么也要斗几分钟的、哗众取宠式讼师行径让人齿冷!李庄律师由于自视高明被委托人涮了一把,他小看了龚刚模的智慧!陈有西自以为借重庆江北区这个平台哗众取宠来作秀也是低估了重庆方面法律行家的智慧。中国律师们如果再像这样猫鼠游戏式与法官、公诉人来分别各自履行国家赋予的控辩审职能的话,再这样剑走边锋办案又不知改正的话,我们的律师路只会越走越窄最终为法律意识渐高的人民所抛弃,这不是危言!君不见不闻最近十年社会人民大众对律师的整体评价一年不如一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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