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到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温室气体的排放问题实质上就是发展问题,减排额度的大小与一国的各项经济指标紧密相关。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的消耗和利用,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向大气中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如果发达国家一味地坚持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在维持正常经济增速下无力承担的减排重任,那就等于剥夺了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这无疑是单纯主张自己的环境权而无视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这是对发展中国家人权的无端蔑视。和谐权的人权观视角给我们解决争议提供了很好的价值引导,它要求发达国家在主张自己的人权时,必须加入自律的维度,要把尊重发展中国家的人权作为行使自己人权的前提。只有本着和谐的精神,双方的冲突和矛盾才能逐渐消除,转为共识,真正做到化干戈为玉帛。
二、利益观视角下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
以“绿色复苏”为主旨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有如一针助推剂,在会议开始之前,就注定会启迪并增强全人类的环保意识,警醒并促发全人类的环保行动。气候恶化能否得到有效地遏制,环境问题能否得到有效地治理,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息息相关,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在关乎全人类未来福祉的环境问题上,任何一个国家都责无旁贷,不能袖手旁观。但是,我们依然能够看到,在本次大会上,尽管代表国际社会和全人类共同利益的环境利益得到了各国一致的关注、呼吁和认可,但是,各国在具体的环境问题上依然存在着重大的分歧和矛盾,在谈判中不乏针锋相对、剑拔弩张之态势,以至于使最终协议的达成变得举步维艰。这不禁让我们产生疑虑:在关乎世界各国共同利益的问题上,为何会产生如此多难以调和的冲突和矛盾?
中国有句俗语:“一个和尚有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这个故事很形象地揭示出了在集体利益的实现过程中,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紧张矛盾关系。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曼库尔·奥尔森对个人行为和集体行为进行了理论上的总结和升华,提出了著名的“集体行动理论”。他指出,集体及集体行动的归属是集体利益的最大化,由于立足于集体及集体行动的逻辑前提和基础在于个体及个体行动,因而实现集体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必须依赖于个体利益的最大化。然而,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实现与集体利益最大化的实现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冲突,这主要体现在,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行为逻辑必然或忽视或侵犯集体利益,或置集体利益于不顾。正是这种利益冲突的难以调和性,导致了集体行动逻辑演绎为集体行动的困境,集体行动异化为集体无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