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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利益衡平

  
  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演进

  
  1、规范知识产权制度

  
  我国的各项知识产权单行法分别是由不同的部门起草的,分散的立法不可避免的导致各单行法在法律责任制度上的不协调和法律漏洞的产生。鉴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特点,建议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或者合议庭,有利于保证执法的统一性,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水平。

  
  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同时,需要建立一个规范严格的知识产权交易制度。和国外推行的身份证签名看电影的相似之处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必要扩展到行业内外领域。同时,对于我国知识产权的创新鼓励和人才发展也需要提供积极的资金及环境支持。应该在引进他国知识产权的基础上,看到知识产权的正面及附加效应。思考如何把握知识产权的创新及研发,从技术层面上建立起自己独特的知识产权品牌来取得产品的附加值,才符合我国计算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利益。

  
  2、防止知识产权垄断

  
  在长时间大规模的盗版泛滥中,国内软件厂商是最大的受害者,目前微软的操作系统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制约着我国软件行业的创新改版。番茄花园在长达5年的盗版时间内,帮助微软公司成功的排挤了金山、开源等国内竞争对手,使微软公司以非官方的手段占领了中国高达80%的软件市场,其Windows XP的操作系统更有着垄断国内电脑操作软件的趋势。

  
  “番茄花园”一案,成功的让微软公司转移了人们对其垄断行为的质疑。由巨大的盗版市场指出其“垄断”是市场知识产权维护不力的“被迫垄断”,是国内的非法行为导致的表面层次上的“被迫垄断”,这就将微软公司即将面对“反垄断调查”的皮球踢回给了我国知识产权当局,使我国知识产权当局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境地。微软十年前接受《财富杂志》采访时,表明了其对盗版的态度“先让你们盗,等你们上瘾以后,我们再回来收钱。”在番茄花园长达5年的盗版期间里,微软公司不可能不知道其存在,此种态度和微软在2006年发出的那封律师函让人不得不怀疑微软指控番茄家园侵权的背后,有滥用技术优势,借盗版开拓市场,垄断我国市场的嫌疑。

  
  在我国《反垄断法》第八章第五十五条中,对于知识产权的滥用进行了概括的规定: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番茄花园一案中,微软的做法虽然尚无法律定性,但笔者认为,此案明显涉及到了知识产权滥用的相关法律。然而何为“滥用”?我国的《反垄断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以立法的方式细化此项规定,协调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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