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集权或分权?地方自治的成本利益分析

  

  当然,有些政策一时难以判断优劣,因而必须经过时间和实践的检验。由于中央统一试验的风险很大,地方自治为政策试验提供了理想的“实验室”。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奥布兰代斯指出:“联邦体制的幸运巧合是,……有胆识的州可以作为一个实验室,尝试崭新的社会和经济试验,而不对国家其它部分构成任何风险。”[14]在1982年的判例中[15],奥康娜大法官的反对意见进一步指出:“五十州是发展新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理念的实验室,州的创新绝不是司法神话。1890年,在怀俄明成为州的时候,它是惟一允许妇女投票的州,而这一新理念在30年内都没有在联邦开花结果。威斯康星开创了失业保险制度,麻赛诸塞则启动了妇女和童工的最低工资法。”由此可见,无论是失业救济、无过失赔偿还是反歧视法律,美国各州都是联邦政策的试验场所。事实上,根据管理理论,自治意味着创新和多元,中央控制则意味着千篇一律和死气沉沉[16]。


  

  即使在单一制中国,制度竞争和地方试验也是十分普遍的现象[17]。事实上,从家庭联产承包制到乡镇长直选,近30年的中国改革历程就是一场地地道道的地方试验;某些试验纯粹是地方创新,某些试验则是中央有计划、有组织安排的结果。成功的地方改革受到中央的承认,并迅速在全国推广,农村家庭承包制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中央的经济权力下放之后,各地政府为了争取税源并创造就业机会,纷纷通过优惠的税收政策来吸引企业。当然,这些试验和竞争也产生了不少需要反思的问题,譬如有些地方片面追求GDP增长,却忽视了工业发展对生存环境的破坏。但是无论如何,政策市场和地方试验的存在是不可否认的,而且如果可以健全地方民主政治过程,那么政策竞争所造成的某些不良后果是完全可以得到控制的。


  

  培养民主精神


  

  地方自治还有助于培养公民自愿守法和民主参与的精神,因为地方政府离选民最近,看得见、摸得着,不像中央政府那样高高在上[18]。同时,和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机构规模更小,也更便于选民控制。因此,地方自治比中央集权更容易展开,且选民的政治和社会成本更小,即使在选票箱前失败也更容易一走了之[19]。另外,地方自治也是培养全国政治家的温床。在美国,几乎所有的联邦政治人物都有丰富的地方治理经验。这对于少数民族尤其如此,因为和全国政治过程相比,地方政治过程更为多元化,而且也更容易催生并吸纳新生力量。在上升到联邦层次之前,美国几乎所有少数族群都是先在州和地方层次上获得政治经验[20]。


  

  淡化民族矛盾


  

  虽然不成功的地方自治可能加剧地方或民族矛盾甚至导致分裂,但成功的地方自治的确可以有效排解地方和民族纠纷,因为地方自治为不同群体提供了自己的活动空间。正如美国当年的反联邦党人指出,中央集权下的集中决策将助长各地为了控制或影响中央而争权夺利、以邻为壑[21];如果不同地区由根本对立的派别掌控下,单一制将导致这些派别为了争夺中央权力而不惜一切地相互倾辄。地方自治则有助于消解不必要的地方矛盾,因为权力下放到地方之后,不同族群或宗教团体不再会为了深刻的政策歧见而争得你死我活[22]。对于一个多民族国家,地方自治对于防止不同地理文化的冲突并保护少数民族显得尤其重要。可以想象,一个少数民族可能在全国政治中永远是输家,但是在当地却很可能是赢家;如果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少数民族占多数的地方可能因此而得到满足。至少,地方自治可以为逐步弥合地方差异争取时间;地方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经济往来将给不同派别施加压力,在不改变派别认同的前提下逐步修改它们的原教旨主义[23]。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