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单轨制符合公约确立的强调发达国家的区别责任原则,双轨制不利于中国、印度等发展中排放大国。可是,坚持单轨制则会引起发达国家和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反弹。由于美国等发达国家坚持发展中大国承担减排义务,因此提出,如果采取单轨制,则应起草新的议定书,甚至新条约,为所有国家设定减排义务,即采取AWG-LCA一轨,而非AWG-KP一轨。如果发展中大国坚持拒绝承担任何实质义务,则可能面临承担条约失败责任的政治风险,在为数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陷于孤立。因此,中国于2009年5月提出,AWG-KP是“双轨制中的重要一轨”,虽然坚持主张发达国家作出《京都议定书》第二期承诺是哥本哈根会议成功与否的关键。[13] 但也表明承认了双轨制的谈判模式。
不管是双轨制,还是单轨制,根本的分歧都在于发展中国家是否承担量化减排义务,发达国家的减排幅度和在多大程度上承担转移技术和资金的区别责任。可想而知,这都是涉及各国重大利益的问题,短期内很难取得突破。2008年,两个工作组都未取得实质进展,各大国家集团都在相互试探彼此的底线,考虑谈判策略。2008年12月的波兹南会议[14] 基本再现了各国和国家集团之间原有的分歧,具体成果仅仅是要求AWG-LCA在2009年上半年展开全面谈判,并在2009年6月的第六届AWG-LCA会议上,各缔约方就可能取得的谈判结果进行审查和评议。[15] 同时,希望AWG-KP在2009年12月的哥本哈根会议之前完成议定书修正案的起草工作。[16]
2009年,作为气候变化重大利益相关者的美国完成了政权交替,主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民主党总统就任,加之2009年初大国之间以各种形式频繁交换意见,充分相互了解了彼此的真实立场。因此,2009年上半年,谈判进展明显加快,这主要表现在AWG-LCA上。由于AWG-KP的谈判范围仅限于发达国家,出于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减排义务的考虑,截至2009年6月的第八届AWG-KP会议,这一工作组的谈判仍然处于征求缔约方意见的阶段。[17] AWG-LCA在其2009年3月的第五届会议[18] 之后,结合缔约方意见,形成了第一个谈判文本,并在其2009年6月的第六届会议[19] 之后,根据收到的最近建议,完成了谈判文本的修改版,代表了最新的谈判进展。
可见,现阶段的谈判重点发生了变化,开始侧重AWG-LCA一轨,即强调所有国家的共同义务,淡化发达国家的单方减排义务。这不是发展中国家先前主张的侧重AWG-KP一轨。这必然加剧两大集团的矛盾,还会引起发展中国家内部的立场分化,造成2009年下半年的谈判面临重重障碍。
二、主要议题和前景
2009年气候变化谈判的议题已经由“巴厘路线图”确定,主要是缓解、资金机制和技术转移,[1] 其中缓解包括发达国家的减排幅度以及承诺期间、发展中国家的缓解行动。
1、发达国家的减排承诺
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家组(IPCC)2007年发布的第四次报告(AR4)[20],为了将全球平均气温的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内,综合各国意见,主要有两种行动计划:1,中期目标,以1990年为基准年,到2020年,发达国家的整体减排幅度为25—40%。[21] 持这一立场的国家包括有欧共体及其成员国、新西兰、巴西、中国[22] 和非洲集团[23]。2,长期目标,以1990年为基准年,到2050年,全球的整体减排幅度达到50%。俄罗斯、乌克兰、加拿大、日本主张这一立场,至于发达国家的整体减排幅度,只有加拿大承诺其到2050 年至少减排5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