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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中国移动有感:狗日的人民法院结案率

  
  教孩子们配合你们法院的工作?实话告诉大伙吧,在我刑诉和民诉的课堂上,就是教法治国家的常识,当然也教我们国家的“实践”,但我不会误人子弟地去教孩子们这么“实践”就是对的,就应该这么“实践”。

  
  我这里是法学院,不是法院!

  
  我突然给他气开心了。他分明是把我们当成了三流法学院里打酱油的三流教书匠了。他分明不知道:兄弟就是卖这个的,还能不懂这个?在他的经历和意识里,可能我们这种法学院老师就会念念法条,哼哈两声,书本一开一合,一堂课过去了,书本一合一开,一礼拜过去了,书本一合不开,一学年过去了……

  
  司法为民?司法畏民?民畏司法!

  
  不管怎么不开心或者开心,我们只能打道回府。准备好了证据材料,12月8日那天,绍章又去黄浦法院递交了诉状。我们期待着7日后(审查立案期限)的到来。法律上面是给出了两种结果:要么受理案件,要么裁定不予受理(对此裁定可提起上诉)。但如今已经11天了,还是全无音信。绍章近日屡屡致电法院,询问进展,但要么没人接听,要么不予理会。

  
  这几天,我也辗转获悉了人民法院在立案问题上的“实践”惯用手法。为了提高“结案率”,法院一般年底不立案,每年11月底进入12月份都不接收案件;年底前未审结的案件,动员当事人撤诉,年后重新起诉,不另收案件受理费,算作来年的新案。这种做法不是一个两个的法院——而是这个国家普天之下诸多法院的内部“潜规则”。为了验证这种传闻,今日一早我爬起来上网搜索,真是不巧:《中国青年报》不早不迟,就在今天(11月19日)刊出了一条新闻《法院年底不立案被疑只为提结案率 全国通行做法》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912/1219_17_1480089.shtml>)。

  
  他格兰德马则(grandmother)的,为了自己的结案率,就可以侵犯国民诉权;他马则(mother)的,为了自己的结案率,就可以不择手段。结案率的初衷又是什么啊?为了结案率,甚至千方百计动员原告撤诉,动员双方调解,动员,动员,甚至是恫冤!每个人都在关心自己的饭碗和几块钱的奖金,“关心粮食和蔬菜”,有谁关心国民疾苦呢,有谁关心中国的法治(注:中国人一说法治,天上人就发笑!这一刻我就听到了笑声了)呢。

  
  最高人民法院不是早就说要开始“司法为民”么?也就在昨日,王胜俊首席大法官不是说要开始“以深厚感情耐心解决当事人诉求”么?http://news.sohu.com/20091219/n269061608.shtml>)2009年,不是全国法院系统以 “人民法官为人民”为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局之年么?开,开,开,你开玩笑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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