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决定律师代理案件
谭敏涛
【全文】
内蒙的吴瑞祥律师代理了一起群体性案件,被司法局要求停止代理,等待审批后方可代理,但审批的结果是,不允许吴瑞祥律师代理此案。好端端的一起以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为何这般一波三折,最终竟剥脱了律师的代理权,而剥夺律师代理权的竟是县一级司法局。律师代理案件,需要经过审批,否则不能代理。这是行政机关说的,但是我们没一个法律规定,律师代理案件需要行政许可,翁牛特旗司法局为何敢于以内部文件限制律师的代理权?谁授权翁牛特旗司法局具有这样的职能,谁赋予了翁牛特旗司法局这样的权限,想必,只有翁牛特旗司法局自己明知,但明知违法的事情,为何翁牛特旗司法局还乐此不疲呢?原因就在于,律师若是代理群体性案件会侵犯行政机关的切身利益。
我国律师法虽未规定律师代理何种案件需经行政许可,那未予规定的结果就是不需要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第
十三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律师群体属于行业自治组织,律协是律师的管理机构,关于律师代理何种案件,律协只有建议权,但没有强制权,因为律师可以代理何种案件不是由这个行业组织说了算,而是由《
律师法》明确规定的。我国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代理案件范围就没有言及律师代理群体性案件需要经审批。
行政许可法第
十五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律师代理案件,应属于由国家统一规定的行政许可,而且,我国的
律师法也规定了律师代理案件范围,其中并没有律师代理案件需要向行政机关报批的特别规定。由此得知,翁牛特旗司法局自设行政许可的行为明显违法,
行政许可法第
七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