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到目前为止利用的区域贸易安排还很少,我国目前已经正在发展或已经签订的区域贸易安排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从贸易发展看,目前我国对这些国家大部分存在贸易逆差,而区域贸易安排的贸易量比重还很小,我国利用区域贸易安排发展对外贸易的现状是发展缓慢、数量少、效果小。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更多的是利用WTO,很少利用区域贸易安排,这是与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现状是不符的。
(二)不参与区域贸易安排对我国贸易发展危害巨大
对于我国来说,游离于自由贸易区之外,一方面使我国只能坐失积极参与区域贸易安排的国家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尽先机;另一方面,由于区域贸易安排对区内国家实行优惠待遇,其成员对区外贸易伙伴仍保留各自原有的贸易壁垒,因而它所产生的贸易转移效果和排他性效应日益明显,致使我国受到程度不同的歧视性影响。同时,自由贸易区,是世界贸易组织明文允许存在的例外,不予以积极利用就没有充分利用世贸规则来为我国谋取应得的利益。因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我国都应重视和利用自由贸易区来推动我国外贸的进一步发展,并进一步建立和巩固我国在自由贸易区内的领导地位。[4]
三、发展区域贸易安排是我国实现外贸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实现两条腿走路
(一)区域贸易安排发展国际贸易将成为主流
从国际贸易体制的发展趋势来看,区域贸易安排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从国际贸易本身的发展来看,区域贸易安排发展的国际贸易量将超越WTO贸易发展的数量,而且将可能大大超出。
(二)区域贸易安排对其他WTO成员的排挤效应巨大
区域贸易安排在实质上排挤了其他WTO成员的贸易权。以北美自由贸易区为例,1994年1月1日,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签署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即North America Free Trade Agreement),正式生效,协定决定,自生效之日起三国应逐步消除它们之间的贸易壁垒,实现商品和劳务的自由流通,从而形成一个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集团。该组织成立之初,就拥有3.6亿消费者,其国民生产总值总计超过6万亿美元。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给三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政治利益。在经济利益方面,北美自由贸易区为三国取得了以下宏观利益。(1)规模经济效益。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北美自由贸易区可以从规模经济中获益,降低平均成本,从而取得竞争优势。(2)实现优势互补。三国经济水平、文化背景、资源享赋等各方面的差异,使得区域内经济的互补性很强,有了更多专业化生产和协作的机会,促进了三国整体经济的发展。(3)改善投资环境。《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在行业惯例、服务贸易、投资规则、争议解决等方面均有详细的规定,有利于在法律制度的层面上增强北美地区投资人的信心并保障他们的利益。这种宏观利益的表现就是,近几年来,北美自由贸易区无论是在商品进口总额还是在出口总额方面都保持国际贸易地区份额的首位,远高于排名第二的欧盟国家的相应总额,已经占世界进出口总额的1/4左右。[5]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三国各自的经济发展也产生了积极影响。美国取得的利益包括:扩大出口、市场准入、墨西哥的廉价劳动力等,从而极大地增强了其国际竞争力。加拿大获得的利益主要包括:扩大了对美、墨两国出口,促进了对美、墨两国投资,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等。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墨西哥是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最大受益者,北美自由贸易区促进了其国内的经济增长,吸引了大量外资,并引进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这样,墨西哥已成为世界上最具发展潜力和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北美自由贸易区使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的贸易获得了极大发展,使三个国家与其他WTO成员的贸易转化成三个国家间的贸易,排挤了其他国家的贸易发展。欧盟的成立存在着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同样的道理,排挤了其他WTO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