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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区域贸易安排与我国外贸发展

  

  “多哈”中止。也许在GATT/WTO成立时起就注定了,也注定了WTO本身的多桀,因为在GATT/WTO规则里同意了自由贸易区等双边贸易安排的合法性。在带有浓厚政治因素主导下的双边贸易安排,既发展了经济,又满足了政治诉求,但对非双边成员却带来了严重歧视,给WTO的非歧视性原则带来了严重减损,对WTO提出了严重挑战。根据WTO的官方统计,截至2006年3月,向世贸组织通报的区域贸易协定已达340个(其中80%是近10年来缔结的),目前正在以平均每月一个的速度递增。已实施的区域贸易协定中,84%采取自由贸易区的形式。正在拟议的区域贸易安排中,自贸区比例高达96%。国内生产总值排名前30位的国家(或地区)无一例外地参与了不同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几乎所有世贸组织成员都隶属于一个或多个不同程度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区域内贸易总量占国际贸易总量的比重已超过50%,且呈快速上升趋势。


  

  美欧日等发达国家都在积极发展区域自由贸易。美国2002年以前参与的区域贸易安排仅有3项,现在已有15项以上。眼下,美国正把推进美洲自由贸易区作为巩固其“后院”的主要手段,如美国正在酝酿以其为主导的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力图建立南美洲各国在内的美洲自由贸易区(FTAA),该自由贸易区目标是建立世界上面积最大、包括34个国家、GDP达14万亿美元、拥有8亿人口的美洲自由贸易区。近期美国就与柬埔寨、阿曼、秘鲁、马来西亚、韩国和厄瓜多尔等签订了双边贸易协议或进行了谈判,美国同时寻求通过区域贸易合作,加强与中东地区的经济联系。


  

  欧盟在积极东扩的同时,积极进取拉美,已展开与墨西哥、智利和南美共同市场等的自贸谈判,并主动筹划与东盟自贸区谈判。


  

  日本一改以往对区域贸易安排的冷淡态度,加快推进与东亚国家的经济伙伴关系,并提出了日本版的东亚自由贸易区构想,力图主导亚洲特别是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大势。


  

  发达国家主导着WTO多哈回合的谈判进程,他们对待多边贸易谈判的消极与对FTA谈判的热衷,可能会使WTO边缘化。


  

  二、我国区域贸易安排发展状况:先天不足的单条腿走路(单纯利用WTO)


  

  (一)我国区域贸易安排数量少


  

  我国2001年底加入WTO,是以承担不平等条约为条件的,例如三大不平等条约:对我国的纺织品特保条约、过渡性保障措施和非市场经济地位。三大不平等条约本身就是对WTO“非歧视性和公平原则”的违背。自我国加入WTO五年来,三大不利条款给我国带来的不利影响正在显现,我国遭遇的贸易摩擦不断。可见我国在加入WTO的那一刻起就遭遇了不公平待遇,先天营养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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