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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教学关系保障机制二论

  
  二是教学关系中的自由观。现代法治追求自由精神,反对强迫。在处理教学关系时,贯彻自由原则,体现自由观,就必须做到教师和学生都能享有一定的自主自治空间。首先,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主体和主导,应该享受来自制度和规章方面的充分自治空间,过多的干涉和过于严苛的制约,不利于发挥教师的积极主动性,这也会影响到师生关系的和谐处理;其次,学生作为受教育的主体和中心,也应该享受充分的自治空间,在这个方面,除了学校规章制度环境赋予之外,教师也有责任尊重学生的正当自由,消除任何形式的强迫。只有这样,教师才能有更多的自主创新,学生才能有更多的自主学习,教学关系也就在一个自由轻松的空间得到和谐发展。

  
  当然,强调和谐教学关系中的自由观,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自由与放任是两回事;强调和谐教学关系中反对强迫,并不意味着对纪律、作业和行为规范强制要求的放弃,强迫和强制又是两回事。相反,作为教师,应该对学生有着严格、严谨的规范性要求,这也是自由观存在和践行的基本前提。没有严格的要求,就没有真正的自由。

  
  三是教学关系中的诚信观。现代法治追求诚信精神,反对欺诈。在处理教学关系时,贯彻诚信原则,体现诚信观,就应该在师生之间确立诚实信用的理念。作为教师,应当力求在课堂上讲真理,不讲谬论;说真话,不说谎言;表真心,不表假意。教师首先应该以身作则,以真诚之心换取学生的信任。反之,如果教师在学生面前不能以诚相待,甚至糊弄学生,则难以建立起师生之间的信任关系。优良学风中应包涵“诚实守信”、“求真务实”之意,以我理解,在师生关系处理方面,就是要贯彻诚信观,要求教师和学生都要用心去建立个人信用。只有在师生时间真正建立起了相互信任的优良秩序,才能谈得上和谐教学关系的确立和维系。

  
  四是教学关系中的博爱观。现代法治追求博爱精神,反对自私。在处理教学关系时,贯彻博爱原则,体现博爱观,作为教师,就必须做到爱护学生,珍惜人才,并将这种博爱精神转化为一种持久的内在力量,让学生切身体会到教育的过程是充满人性的,学习的氛围是充满动力的,生活的环境是充满关怀的。学校应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较好的硬件设施,但如何正确引导学生充分享受这些洋溢着人文关怀和博爱精神的客观环境,则是教书育人中需要替学生所着想的,哪怕是在课堂上建议学生多去图书馆阅览图书报刊资料,也是一种友情关心。我还注意到,有不少教师对困难学生提供了无私帮助,这也是一种博爱精神。所有这些,对塑造和谐教学关系的大环境是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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