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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人的思维

  
  难怪,连美国人都哀叹:“辛普森杀害妻子的鲜血连上帝都看见了,但法律没看见,所以辛普森无罪”。

  
  取证一定要合法、严谨,一定要使证据具备证据的法律效果;使其达到最高的证明标准,达到实事求是的证明程度。

  
  (四)规范性

  
  税务人是不能拒绝“时尚”,经济的暖流、寒潮,必定会带来税收的“天气变化”;社会的流行风向,必定会影响税收的波动和趋势,所以,税收思维在我们社会生活中其实无处不在,侵透了我们工作生活每一层面。

  
  “房市”、“股市”、“超市”(物价上涨),哪一个市场的波动都会与企业的所得息息相关,随之而来与我们的税收产生联动效应。从经济到税收,这就是税务人最应该拥有的经济税收观,这也是一种税务人的思维定势,这种规范的思维一旦形成,就不会发生“离开经济空谈税收”的外行笑话。

  
  (五)理性的思维

  
  在税务人的职业辞典里,永远只有纳税人这个法律上的称谓,而没有嗜血狂徒、贪婪成性、无理取闹这些感情色彩强烈的贬损用词,因为职业角色决定了我们必须平等对待每一个纳税人,哪怕他涉嫌逃避交纳税款罪,但是他在法律上依然享有自己不可剥夺的权利。所以,任何一位税务人都要以平常的心态,平和的心境,平衡的技巧,冷静的面对纳税人。

  
  其实,在税务工作中我们需要的不只是勇气,也不只是知识,更需要有理性和智慧。这体现在对各种可能手段的明智选择;体现在对于各种资源的善加利用和灵活解释;体现在恪守原则前提下的必要妥协,在妥协中自有的一种坚持;体现在面对不同价值冲突时“柔”与“刚”的尺度。这种理性,是税务人永远要追求的一种境界。

  
  二、几种思维的比较

  
  “税务人的思维”,犹如一束光线,从一个独特的角度,照耀着我们的心灵,影响着我们对各种社会问题的看法,也使我们在看待同一问题时,与一般的“非税务人”有了更多的不同视角和见解。

  
  1、比较税收思维与会计思维

  
  税收与会计,两者既算不上“黄金搭档”,也不能说是“冤家对头”。自从税收产生后,税收与会计之间经历了从互不搭界到试图结合,再到适当分离的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对会计来说,税收是个“不请自来的当事人”,试想,如果没有税收,会计的复杂程度将会怎样的“惊人地降低”。而对税收来说,没有会计核算,税收几乎寸步难行。税收与会计存在着天然的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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