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机制管理”使汝城县法院的发展大幅提升

  
  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我院在处理信访案件,构建和谐大信访格局的实践中,通过总结多年信访工作经验,在完善大信访格局方面形成了信访工作“十六字”方针,即“全员参与、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上下联动”。 我院通过构建和谐大信访格局实现了信访工作的新突破,涉诉信访案件大幅下降,信访处理成效大幅提升,息访率明显提高,大信访机制成为名副其实的社会矛盾缓冲器。

  
  六、执行动态流程管理工作机制是司法为民的保障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说:“要下大力气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执行难问题,真正做到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句话不但具有哲理性、理论性,而且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毋庸置疑,人民群众把案件起诉到法院来的原因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他人破坏,起诉的目的就是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胜诉的判决只代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理论上的维护,当事人没有得到实际的利益。如果生效的判决迟迟得不到合法执行,那么当事人的实际合法权益就得不到有效维护,进而有些当事人会认为法院干警工作不力,甚至会怀疑是法院干警得了另一方当事人的什么“好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的当事人自认为当今的司法不公,久而久之,他们就不相信司法权威,会寻求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到处上访、缠访等。为了真正贯彻落实“司法为民”政策,我院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作为本院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制定了一套执行动态流程管理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院规范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形成院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亲自管、执行局具体负责、全院各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氛围,对未执结的案件,建立执行积案台账,逐案登记,并实行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清案工作责任机制,坚持案件分类处理,繁简分流,先易后难,因案制宜,逐案制定执行预案,落实执行措施,限期执结。以防止执行不力为重点,规范执行行为,加强外部监督,在重大执行活动中,同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组织代表现场监督执行,确保了集中清积活动公正、文明、廉洁执行。加强内部监督,建立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评估体系;通过对暂时无执行条件案件的动态管理,杜绝“抽屉案”的出现。积极探索执行不力案件的结案渠道,避免无价值地挤占执行资源。加强对执行案件的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地输入执行信息,全面掌握案件执行整体态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