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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构造与移植的文化解释

  

  文化宣传教育的引导力。法律文化教育与宣传,是实现知识产权法律现代化转型的重要任务。在全社会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培养公众的知识产权的权利观念和规则意识,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推进措施和支撑手段。根据学者调查研究的结果,公众获取知识产权知识的途径,主要是工作中接触和学习、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学校教育、推广普及等。[71]日本在此方面的作法可资借鉴,日本文部科学省要求涉及法学的大学学院及知识产权相关的专科学院要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特许厅要求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教育,为社会各阶层、中学和普通成人编写知识产权教材,召开讨论会,组织知识产权教育研究;经济产业省组织产学研联合开发知识产权课程(2003年出版了50万套标准教材);日本发明与创新协会自1974年以来,就为学龄儿童成立了发明俱乐部。已经在全日本的47个县建立起159个这样的俱乐部,并增进和当地政府部门、教育部门、学校以及公司企业的理解和合作。发明协会举办知识产权知识进修、发明表彰、发明创新展、发明竞赛和发明俱乐部等一系列活动;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努力营造了一个充分尊重和理解知识产权文化的社会环境。[72]在我国的实践中,可以通过强化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创建各种知识产权教育模式以培养青少年的创新能力、创新思维和变革意识;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高全民尤其是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进而完善知识产权市场环境和提升综合竞争力;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研究,为丰富知识产权学术思想提供理论支持。[73]


【作者简介】
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注释】

参见WIPO, Revised Proposal for Program and Budget 2004-2005; WIPO, Medium-Term Plan for WIPO Program Activities-Vision and Strategic Direction of WIPO. 转引自马维宇:“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思考”,载《知识产权》2005年第5期。
参见刘作翔:《法律文化理论》,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6页。
参见王哲:《西方政治法律学说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5—86页。
参见戴维·米勒和韦农·波格丹诺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主编(中译本),“个人主义”条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53页—354页。
关于个人主义价值论与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分类,可参见易军:“个人主义方法论与私法”,载《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
前引注2
邓正来:“哈耶克方法论个人主义的研究”,载【英】冯·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邓正来译,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4页。
参见戴维·米勒和韦农·波格丹诺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主编(中译本),“个人主义”条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53—354页。
【英】冯·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邓正来译,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2页。
参见【英】梅因:《古代法》,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96—97页。
易军:“个人主义方法论与私法”,载《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
参见梁慧星:“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载《中外法学》1997年第2期。
参见拙文:“财产的非物质化革命与革命的非物质财产法”,载《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
科研奖励制度意义上的发明权、发现权,并非私人产权,而是以非市场机制的奖励制度来换取社会对科学成果的公共产权。除WIPO公约对发明权、发现权有宣示性规定外,从近代到现代绝大多数国家立法例及国际公约都不将上述权利视为具有私权品性的知识产权。
参见戴维·米勒和韦农·波格丹诺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主编(中译本),“自由主义”条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15—418页。
Jean L. Cohen, AndrewArato, Civil Society and Political Theory, Press of MIT, 1992, p84,转引自何增科:“市民社会概念的历史演变”,载《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5期。
【英】冯·哈耶克:《哈耶克文集》,邓正来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6-57页。
参见戴维·米勒和韦农·波格丹诺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主编(中译本),“自由主义”条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15—418页。
【英】冯·哈耶克著:《哈耶克文集》,邓正来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8—98页。
L. Ray Patterson, Stanley W. Linberg, The Nature Of Copyright: A Law of Users’ Right, The 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 1991, pp 49-55,
参见拙著:《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4—86页。
参见沈宗灵:“法、价值、正义、利益”,载《中外法学》1993年第5期。
参见戴维·米勒和韦农·波格丹诺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主编(中译本),“理性”条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630—631页。
参见乔克裕、黎晓平:《法律价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1页;严存生:“公平、改革、法律”,载《法律科学》1990年第2期。
参见冯·哈耶克:《哈耶克文集》,邓正来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99—222页。
【意】彼德罗·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3—15页。
参见严存生主编:《新编西方法律思想史》,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74页。
俞荣根:“自然法学说献疑”,载《台湾研究》1990年第1期。
【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4页。
L. Ray Patterson, Stanley W. Linberg, The Nature Of Copyright: A Law of Uses’ Right, The 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 1991, pp 49-55.
Willam F. Party, Fair Use Privilege in Copyright Law, The Bureau of National Affairs, Inc. Washington D. C, 1986, p 4.
王立君:“法律移植的界定”,载《法学论坛》2004年第2期。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71页。
信春鹰:“法律移植的理论与实践”,载《北方法学》2007年第3期。
宋志国:“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移植中的递减效应原因探析”,载《政治与法律》2006年第5期。
信春鹰:“法律移植的理论与实践”,载《北方法学》2007年第3期。
俞荣根:“对中国古代法文化的反思”,载李楯编:《法律社会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68页。
孟德斯鸠认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内一切事情的权利”。引自【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54页。
梁治平:“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载李楯编: 《法律社会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3页。
思想自由、科技应用、商品经济发展是近代知识产权法产生的社会条件。中国封建文化专制政策,通过特许权制度限制言论自由,具有强烈的反著作权思想色彩。参见宋元放等:《中国出版史》,中国书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33页。
俞荣根:“对中国古代法文化的反思”,载李楯编:《法律社会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68页。
参见刘星:“重新理解法律移植”,载《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
参见【日】阿部浩二:“各国著作权法的异同及其原因”,载《法学译丛》1992年第1期。
潘大松:“中国近代以来法律文化发展考察”,载李楯编:《法律社会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参见付静坤:“法律移植与法律文化—以民法修订为中心”,载《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6期。
参见刘星:“重新理解法律移植”,载《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
参见肖尧辉:“法律移植及其本土化现象的关联考察”,载何勤华主编:《法的移植与法的本土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15页。
宋志国:“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移植中的递减效应原因探析”,载《政治与法律》2006年第5期。
张洪峰:“法的世界化与本土化指正及其超越”,载《福建法学》2005年第1期。
参见公丕祥:“全球化与中国法制现代化”,载《法学研究》2000年第6期。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46页。
刘华等:“我国公民知识产权意识调查报告”,载吴汉东主编:《中国知识产权蓝皮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公丕祥:“法制现代化的概念架构”,载《法律科学》1998年第4期。
屈茂辉:“中国民法典的基本理念”,载《求索》2002年第5期。
易继明:《私法精神与制度选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78页。
L. Ray Patterson, Stanley W. Linberg, The Nature of Copyright: A Law of Uses’ Right, The 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 1991, pp 49-55.
L. Ray Patterson, Stanley W. Linberg, The Nature of Copyright: A Law of Uses’ Right, The 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 1991, pp49-55.
参见【美】吉利思·达维斯:“权利集体管理中的公共利益”,载《版权参考资料》1990年第2期。
参见【美】劳伦斯·弗里德曼:《法律制度》,李琼英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42页。
公丕祥:“全球化与中国法制现代化”,载《法学研究》2000年第6期。
参见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季卫东:“中国法文化的蜕变与内在矛盾”,载李楯主编:《法律社会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李兴成:“传统文化与新时期传统文化”,转引自郭民生:“创新型国家与知识产权文化”,http://www.sipo.gov.cn/dfzz/henan/tslm/xsll/200604/t20060421_86488.htm>,2007年8月10日访问。
黄文艺:“多元法律文化互动的多元透视”,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1期。
李声炜:“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现代化转型若干动因考察”,载张文显主编:《法学理论前言论坛》(第二卷),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李京文:《迎接知识经济新时代》,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年版,第39页。
李声炜:“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现代化转型若干动因考察”,载张文显主编:《法学理论前言论坛》(第二卷),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美】弗兰克·费希尔:《公共政策评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页。
付静坤:“法律移植与法律文化—以民法修订为中心”,载《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6期。
刘华等:“我国公民知识产权意识调查报告”,载吴汉东主编:《中国知识产权蓝皮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刘华等:“我国公民知识产权意识调查报告”,载吴汉东主编:《中国知识产权蓝皮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沈文庆:“科技发展与知识产权”,载《中国科学基金》2005年第3期,转引自孟奇勋、李昌钰:“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探讨”,载《知识产权》2006年第3期。
刘华、周莹:“我国知识产权建设的层次与目标”,《知识产权》200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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