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股东知识产权出资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其三,《公司法》应当强调股东出资不实或不当的“董事连带责任”。如此不但能够确保公司资本维持及知识产权出资人资本填补义务的履行,而且会促使公司成立时的董事审慎对待知识产权出资,恪尽职责,防患于未然。


  

  五、出资程序规制:知识产权出资风险之程序控制


  

  出资公示应当为所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共同程序要求。规制公司接受知识产权投资之主要目的,在于保障交易公平,确保知识产权资本确定、可靠,其出资价值不被高估。尤其实践中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往往是公司发起人或者大股东,其在公司设立过程乃至公司成立以后的特殊地位,决定对知识产权出资进行程序规制十分必要。信息公开乃公平的最好保障。正如美国法官Brandeis所言,“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电灯是最好的警察。”[28]因此,出资人以知识产权向公司出资,有义务将此出资的详细情况尤其是评估作价情况记载于入股协议和公司章程。虽然我国《公司法》中有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记载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之规定,但并未要求记载出资标的物名称、出资价值、评估方法、相应股权等足以防止该股东虚假出资、非法抽回出资的重要信息。


  

  知识产权资本化的程序大致可分五步走:一是知识产权投资协议的签署。具体包括对知识产权出资之可行性、必要性、经济前景、得益与风险等进行充分调查论证,据此作出知识产权出资决策;通过知识产权投资商务谈判,就知识产权资本化过程中各方条件、风险防范、权利义务及企业经营期限、善后问题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以此作为签约基础;对用作出资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作价;签约并依法办理特定知识产权投资合同的登记核准手续。二是公司章程的制定。三是必要的行政审批。四是出资交付并验资。五是确立公司的组织机构,依法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知识产权出资步骤,多由公司组织法加以规制,本文仅就其中几个有关法律问题予以解析。


  

  商标权出资的程序要求包括:第一,必须在有关投资文件中明确商标投资方式,商标作价金额,使用商标的商品、数量、时限及区域,商标收益分配,公司终止后商标权归属等内容。[29]第二,采用商标权转让方式出资,应由商标出资方与接受方向商标局交送《注册商标转让出资申请书》一份,附送原《商标注册证》,具体程序由接受出资的公司办理。商标局受理后依法审查、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第三,采用商标许可使用方式出资,必须签订书面商标许可使用出资合同,并将合同报商标局备案,同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第四,企业接受商标权出资后在登记注册时,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商标主管部门的审查文件。未提交审查文件的不予核准登记注册。企业以商标权出资,报商标主管部门审查时,应当提交商标评估报告及有关商标投资文件。


  

  以高新技术成果[30]出资入股的程序要求主要包括: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需经科技管理部门审批,即由技术成果出资人或出资各方共同委托代表,向科技管理部门提出高新技术成果审查认定申请,并依法提交有关文件和资料;科技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成果,出具《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公司收到该认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公司登记手续。


  

  以特定技术成果出资,其出资合同必须依法办理批准手续。这主要包括:第一,以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出资,其出资合同须由核定密级的机关审批。[31]用核定密级之技术成果订立出资合同而未经核定密级的机关批准的,不认为合同成立;由此泄露国家秘密,给国家造成损失,得依照我国《保密法》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第二,以列入国家计划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的重要科技项目出资,出资合同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审批。第三,就易燃、易爆、高压、高空、巨毒、建筑、医药、卫生、放射性等高度危险或者涉及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技术项目出资,其出资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国家对这些技术实施的场所、程序、人员、设备、检测与管理等均有特殊规定。第四,倘若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用知识产权向中国企业投资,其投资合同必须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批准。


【作者简介】
刘春霖,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