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奥巴马“犯忌”与中国法学会议的档次

奥巴马“犯忌”与中国法学会议的档次


周永坤


【全文】
  

  美国总统奥巴马9月8日中午对全美公立学校在校生发表电视讲话,勉励他们“好好学习,不要辍学”。虽然是电视讲话,但各电视公司不直播,只通过白宫网站向全国公立学校直播。即使如此,他还是“犯了忌”。因为美国总统不能主动到公立学校发表演说,尤其不能贸然向全国的公立学校发表讲话。事实上并非奥巴马一人丢脸,老总统布什也曾有同样的尴尬。一个国家的学界、包括普通国民对自己的总统如此的“平常心” 使我产生了一个联想:中国法学会议的档次。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法学的会议逐渐讲起“档次”来。我这里所说的“会议”仅指学术会议,不包括中国法学会开会那样的纯官员会议,它与学术无干,它只是为分配小顶子或宣示权力而开。在我的记忆中,法学学术会议原来并非如此,开会者追求的是学术。我最早参加的一次学术会议是在西北政法学院开的“全国青年法学家会议”(1985年),会议完全是以文取人,会上未见一个“上档次”的官,大家并没有感到“失落”。1986年由苏州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在苏州阳澄湖饭店(阳澄湖大阐蟹的原产地)开的“中国法制建设理论讨论会”也是如此,会上也没有上档次的官员,但是全国法学各学科的顶尖人物大部分都到了场。这两次会议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尽管由于历史的原因,会议的学术水准远不如今天,但是,大家都是为学术而来,争论的是学术问题,学术很神圣,这些非常清楚。


  

  但是渐渐的,会上的官员多了起来,他们常常成为主席台的主角,而且到会官员的级别悄悄地成了评价会议的重要指标。所谓“规格”、“档次”无非是到了什么级别的官员。市长、副市长(不包括直辖市市长,那样的级别对于一般的法学学术会议是高不可攀的)一到,档次就上去了。偶尔来了一个直辖市市长、省长(当然是排名最后的副职那种),那个“格子”可是顶到天花板了。你看看现今许多学人写的所谓会议报道,不就是数几个顶子么?在数正规顶子的时候,不在册的学官当然也不会被冷落,不这样,人家不舒坦。当然,不是我一个人看到这一现象。记得在杭州宪法博士生论坛上见到韩大元先生,他好像也有同感,并且准备在未来宪法学学会开会的时候不请官(没有与韩先生核对,如果记忆有误,请海涵)。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