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是一种宗教
梁剑兵
【全文】
作为一个实践哲学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者,一直以来,我都以为自由主义是一种“世俗的宗教”,仅具有思考与对话的心灵意义,却毫无任何实践的力量和价值。因为其核心概念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可以被证明的。天高任鸟飞,但是鸟不可以飞到宇宙的任何一个地方去;海阔凭鱼跃,但是鱼也不可能跳到沙漠里去游泳。所以,世界的客观性便决定了自由主义的核心概念“自由”本身就是不科学的与不可证明的。
“自由”这个词,在根本上就意味着不受任何约束。但是这只是主体在心灵上自我防卫或者自我解放的一种精神需要而已,一旦面对实践与现实生活,那种不受任何约束的“自由”概念便立即被解构和瓦解。
在斯宾诺莎那里,自由的人根本上就是一个有理性的人。所谓有理性就是具有正确的判断能力,知道何为正确,何为错误,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从而更好地自我保存、自我实现。于是自我保存与实现的理性就成为“自由”概念的否证。
人总是社会关系的综合体,而社会本身就构成对“自由”概念的反对。在任何社会生活实践中,不受任何拘束的自由是从来不可能存在的。因为外部世界阻碍了那种将内在“自由”彻底外化的任何实践活动:道路阻碍了行走、空气阻碍了生命、金钱阻碍了爱情、道德阻碍了任性、文字阻碍了灵性……
人只所以可以被称之为人,主要就是因为人总是从自由走向不自由的。人类的一切历史都表明,随着人类对客观世界自由认识与改造能力的增强,人类自身却变得越来越不自由。在现代社会中,科学技术的高度发达使得人类几乎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甚至可以复制自己仰或炸毁地球,这够“自由”了吧?但是这种自由并没有给人类带来期盼中的幸福。人类越来越孤独,反而带来了新的烦恼与痛苦。
美国心理学家、哲学家弗洛姆(Erich Fromm, 1900年3月23日 - 1980年3月18日)认为:在“自由”的名义下,生活丧失了条理与结构,生活的成分不过是许多零星的、互不相干的琐事,生活没有任何完整的意义。
严春友先生认为,在弗洛姆那里,“自由”意味着个体化,即个体割断与世界和他人的联系,成为他自己。近代以来对自由的追求表现为对传统的反叛,对权威和旧的束缚形式的摆脱,好像传统束缚清除的越多,人就越自由。“可是,人的这种认识完全错了。……人们得到了言论自由,却丧失了独立思考能力、陷入毫无主见、人云亦云之中。人们引以为自豪的是,已经摆脱了那种告诫人们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的外在权威,但是又陷入公共舆论、公共意识这种无形的权威。”“人得到了自由,但同时也要自己承担自己的全部责任,为自己的全部行为去负责。没有人为他去谋划,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去决断,所以他感到无依无靠。面对这样一个四分五裂的自由世界,人失去了安全感。然而,在人还没有与世界分裂的时候,在古代人还没有多少实践自由的时候,人们却都有一种安全感,没有现代人这种孤独无依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