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农民在所谓的评估单上找出了许多评估漏洞,少算平方,漏计项目,低估单价,以一户农民的估价单为参考,这个评估要与依照国家合法评估的价要少2-3倍多,这是地方政府与拆迁评估公司达成的默契,压底赔偿价多拿提成,这里不能不说地方政府成了少数人利用的赚钱工具,将农民盘剥得十分可怜。然而另外大部分农民没想到的是通州区金沙镇规划的这片土地没有得到江苏省人民政府的批示和备案,他的合法性站不住脚,同时地方政府要求被拆迁的农民将房屋产权证上交政府,拆迁前政府未能在约定期内向农民解释新的宅基房产证何时能送到农民手中,这样一来,农民异地迁建到新宅基地后将无法及时或根本拿不到新房产证,地方政府最多能争取到小产权证,但是超过县级政府权限的征地数量的规划在没有得到省政府批复或是对该区没有规划要求,而下一级地方政府进行规划将被视为违规行为,那么拆迁农民的房产证将永远没有着落。这是对农民致命的打击,这无不暴露了地方政府的不顾后果、不负责任与狡诈险恶。对江苏省及南通市未来规划状况我们还不能确定,通州区金沙镇花家渡村是否再允许建农民自建房(如自建别墅),但目前上级政府是将实行严格控制,可能将来会统一兴建住宿楼及高档公寓或别墅,由公开招投标来兴建,种种不确定因素将导致现在的拆迁后的安置问题无法得到真正妥善解决。很多不确定因素将给地方政府擅自盲目拆迁埋下了祸患。我们希望被拆迁人依照法律选出代表组成被拆迁者联合委员会,监督本地拆迁的各项程序。
地方政府的暗箱操作背着农民,背着房屋的主人已经悄悄将农民推向社会贫困边缘,只要农民在他们设好的协议上签好字扣上印,农民的生存处境就会比原来更艰难,因为地方政府雇来的评估公司早已把农民一生省吃俭用积起的房子大打折扣,农民的小康生活不但没达到,反而倒退了。只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行为被规范,淡化政府在拆迁中的主导作用,农民与地方政府讨价还价的现象才能结束,通州区金沙镇无视国务院颁布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46号文件精神,将农民的“恶”与地方政府的“恶”加剧,恶性循环,导致拆迁中的矛盾激化。某些地方政府(通州区金沙镇)漠视农民合法权益,将国家大法人为曲解或置之不理更谈不上执行与贯彻、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无不暴露出某些地方政府的牟取不法利益的贪婪,无视党纪国法和人民利益。由此地方政府脱离人民群众必将导致威信与权威的扫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