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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问题的探究

房屋拆迁问题的探究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农民房屋拆迁调查

朗金


【摘要】农民房屋拆迁是关系到国家稳定的大事,在当前土地资源日趋稀少宝贵下,土地的开发无度不利于子孙后代,要保护好基本农田,并对国家需要的农田合理进行依法适度开发利用,拆迁过程中的过份强调权力因素及任性执法是导致拆迁矛盾的主因,新时代农民由于素质的提升需要新的行政方式。
【关键词】拆迁;法律;问题
【全文】
  
  南通市金沙镇花家渡村原隶属通州市金西乡,而金西乡也曾是清末状元张謇的故居,金西在撤乡并镇后划为金沙镇管辖,由此花家渡村也纳入金沙镇的管辖范围。该村是江苏省文明村,同样也是金沙镇的经济大村之一,该村西邻南通兴东机场,新长铁路,距宁启高速仅6KM,南依通吕运河,且联结南通市港闸区与通州区的金通大道(市外环北路东延伸段)从该村通过。村境内开通南通城市公交60路,该区总体土地资源宝贵人均占有量低。

  
  2009年9月8日我调研组一行人来到南通市金沙镇花家渡村,对该村被列入镇政府拆迁范围的2组、3组共计48户农民及相关干部进行走访调查。据了解2009年8月南通蒙哥马利电梯公司项目由金沙镇政府引入花家渡村.镇政府计划将在2009年10月前将48户农民住房拆除完毕,拆迁总面积为300余亩,据我们了解拆迁的正式公告未曾公布于众,村委会没有招及被拆迁人招开村民拆迁协商会议,地方政府(金沙镇镇政府)擅自制定拆迁的所谓合法性文件,但这些文件均没有得到上级相应人民政府的批复,当地农民称之为伪文件,而且这些文件都不公布出来,另外对拆迁性质,拆迁补偿办法,补偿落时间,拆迁安置措施,拆迁用途等一系列围绕拆迁前后的工作问题没有得到充分解决,工作相当混乱没有科学缜密地布署,不利于社会稳定。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农民的生活受到一些波及,但是农民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是有信心,也是拥护的,国务院第46号文件就是针对某些地方政府不顾忌农民权益对土地违规征用拆迁的恶性蔓延势态的有力控制与阻断,这也是国家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措施。

  
  首先没有经过合法的拆迁用地的申请、立项、审批等程序:该地块数量已超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复权限,更何况2009年3月经国务院撤销通州市建制,批准南通市在通州市的基础上成立南通市通州区,成为一个区级建制的行政主体,理应向上级政府汇报并由南通市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批示。通州区过渡期三年区内保持基本不变,那么农民基本农田也应随区政府过渡而暂时保持不变,待政府过渡稳定后由新的实际管辖政府统一规划开发。农民的土地是国家赋于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土地的主人是国家和农民,现在某些地方政府中的集团或个人以所谓的法律、政府名义对农民进行诱骗、欺压、愚弄,想用这些手段对农民合法私有房产进行强横干涉,将农民逐出赖以生存的土地,用农民辛苦一辈子打拼出来的家业而作为地方政府个别人或集团获取利益的资本。就如该村一名农妇说的:“国家行为我支持,但是现在镇政府拿不出任何正规文件,目前只有少部分人通过各种非公开渠道获得通州市拆迁文件(当地人称9号文件)”,我们借阅过该文件,内容中大部分参考了南通市文件,但对于区位基价划分标准相差很大,其划分依据参照文件也没有,而且还有建安实体的折旧费要扣除,正如该村的一位农民说:“地方政府把我家房子当汽车来买,还折价,现在房子涨价的多,我这还倒贴,我宁愿不卖我这辆破车了。”,大大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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