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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京兆一书生

  
  实际上,当时许多旧法人员特别是才三十出头的一些旧法人员,他们多认为自己是可以改造好的。在中国新法学研究院里,沈宗灵、谢怀栻都有不错的表现。在1956年中共中央开始筹划建立法学研究所的时候,对于吸收旧法人员进入法学研究所,也并没有划清界限,起码也还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问题。但是经过1957年的风波,不但旧法人员自己不敢再说一个“不”字,即使共产党内怕也无人敢再提了吧。

  
  因此,我以为,从某种意义上说,1958年法学研究所的成立,是对1949年以来旧法人员的“不合作”特别是1957年鸣放的一个回应:要通过建立法学研究所的方式,培养我们自己的法律人才,建立我们自己的法学,建立我们自己的“法统”!

  
  在1957年的鸣放中,曾经有许多旧法人员纷纷建言要在中国科学院内建立法学研究所。但他们大概没有料到:法学研究所的成立,实质是宣告了他们在新中国法学生命的暂时终结(有的则是永远终结)。

  
  这一点充分的反映在法学研究所人员的调配上。首先是所领导。在当时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的四个六级干部中,法学所占了两位:一位是所长张友渔,另一位是副所长周新民。其次,进所的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政治上十分可靠的年轻人,其中的研究人员主要是留学苏联回国的法学专业毕业的大学生或者副博士,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研究生。旧法人员一个都没有。我们现在知道的谢怀栻先生是1978年之后才调入的。

  
  作为法学研究所的第一任所长——实际也是未来中国法学事业的奠基人——张友渔, 其一言一行,都会深刻地影响着新中国的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他究竟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呢?拉开历史的焦距,我们或许可以看得更加清楚一些:法学研究所的建设,张友渔对于大政方针其实并无多少发言权。这是来自中央的最高决策。研究方向以及用人的标准,无疑也是中央确定的。

  
  但作为一位有着丰富政治经验的革命家,张友渔又绝对不会在这样一个重要的职位上无所作为。何况,他还是一位虔诚的读书人。在法学所的图书馆里,安放着张友渔赠送的一个专门收藏《古今图书集成》的书柜。据张友渔自己说,他很小的时候就是个书迷,并且自己买了许多书。虽然家境不好,但是他的父亲从来没有因为他置书过多批评过他。解放后,他的藏书有数万册。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张友渔将其中的清代文史和法律类线装古籍28种4045册赠送给法学所图书馆。这样一位经历丰富、风格独特、对学术很有兴趣且有一定素养的的政治家做一个学术机构的领导,会呈现出什么样的风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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