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刑事立法建议
在刑事立法时必须在立足本国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对反向假冒商标刑事保护的先进立法经验。笔者认为在《刑法》第七修[21]正案中可以将情节严重的反向假冒行为定名为“反向假冒罪”,放在“侵犯知识产权类罪”内。甚至可以作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款的第二款。对于“情节严重”这一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法官可以根据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及第十五条的规定具体认定。
五、结语
在这个日益“名牌”化的当代社会生活中,我们必须要从民法、行政法和刑法各个方面对商标进行全方位保护;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最昂贵的知识产权——商标,减少反向假冒行为,保护好消费者和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为我们的民族企业创名牌之路提供法律保障。同时,显行反向假冒的研究对同样是假冒行为的隐行反向假冒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22]
【作者简介】
李晓芳,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注释】通常是指擅自利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出售自己产品的情形.
通常是指向买主出示他人的货样,实际出售的是自己的产品.
通常是指购买他人的产品,然后贴上自己的商标出售.
通常是指购买他人的产品,然后在无任何标志的情况下出售.
H. H. Perritt. Law and The Information Superhighway. Wiley Law Publications. 1996. 442~443.
即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其商品或服务上用自己的商标更换其原依法贴附的注册商标,再将更换商标后的商品或服务投入市场流通的行为.
转引自《中国经济时报》1998.5.7.
杨忻、李淼.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214.
John T .Cross: give credit: Where Credit is Due: revisiting The doctrine of express Reverse Passing off in trademark law Washington Law, Review ,June ,1997.
杨忻、李淼.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214.
杨忻、李淼.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214.
唐超华.知识产权法学.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4.225.
杨忻、李淼.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214~215.
杨忻、李淼.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215.
杨忻、李淼.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215.
张军、卫聪玲、马筱莉.知识产权领域侵权行为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262.
杨忻、李淼.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215.
王作富.
刑法分则实务研究.北京: 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 .697 .
刘方、单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与量刑.北京: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85 .
张明楷.刑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306.
到2008年6月22日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颁布了6个
刑法修正案.
笔者认为:在以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该将显行反向假冒行为和隐形反向假冒行为区别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