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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经济犯罪收益追缴制度的构建

  

  三、我国经济犯罪收益追缴制度的构建


  

  为了有效遏制经济犯罪,我们不仅要完善已有的犯罪收益追缴措施,还应当构建我国经济犯罪收益的追缴制度。


  

  (一)完善相关立法


  

  首先,针对犯罪收益追缴措施使用混乱的状况,厘清刑法64条“追缴”、“责令退赔”“没收”的含义,明确“追缴”、“责令退赔”程序性强制措施的性质和“没收”的实体性处分措施的性质。不再以对象的不同作为区分“追缴”、“责令退赔”和“没收”的界限,避免“违法所得”与“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区分。将“追缴”“责令退赔”确定为刑事诉讼中扣押犯罪收益的强制性措施,将“没收”确定为对犯罪收益的实质处分措施。对于犯罪收益,一般先由司法机关追缴或者在相关财物可能灭失或者损毁的情况下责令退赔,追缴只具有程序性的意义,不具有实体性处分的性质。追缴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没收,从而实现对追缴物的实体处分。其次,完善反洗钱立法。洗钱立法的完善是阻碍犯罪收益转移的一个有效措施。1997年刑法首次对洗钱犯罪进行了规定。《刑法修正案(三)》和《刑法修正案(六)》对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进行了合理增补,并将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修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2006年《反洗钱法》的通过标志着反洗钱法律网络的趋于完善。但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实践中有很多单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依据现行立法无法进行规制,需要及时完善。令人兴奋的是,《刑法修正案(七)》已经增加了该罪的单位犯罪,[14]进一步完善了反洗钱的刑事法网。再次,在可能的情况下,制定《犯罪收益追缴法》。完善而统一的法律是构建犯罪收益追缴制度的最好依据,虽然我国犯罪收益追缴问题的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但是也应当积极探讨制定《犯罪收益追缴法》的可行性。[15]


  

  (二)明确经济犯罪收益的甄别、确认和监测制度


  

  对于犯罪收益的甄别、确认和监测是追缴犯罪收益的前提,具体来说要做到以下几点。(1)针对经济犯罪收益在实践中流转较快、形态变化较多、隐瞒手段日益高超的状况,改变仅将“犯罪所得的财物”作为没收对象的现状,借鉴相关国际公约的做法,将犯罪收益的替代收益、混合收益和利益收益都纳入犯罪收益的范围。具体来说,在犯罪收益部分或者全部转变为其他财产的情况下,转变后的财产替代原财产成为犯罪收益,即替代收益;如果犯罪收益已经同其他合法财产混合,混合后的财产也应视为犯罪收益,即混合收益,司法机关可以对该财产中相当于原犯罪收益价值的部分进行追缴;来自于犯罪收益、替代收益或者混合收益的收入被称为利益收益,也应当纳入犯罪收益的范围。这样,无论犯罪收益的形态如何转变,只要抓住其中的证据链条,证明某物与犯罪收益的联系,即可对其进行追缴。(2)建立完善的犯罪收益甄别、确认制度,确立在财产变为犯罪收益、保持为犯罪收益、停止作为犯罪收益、再次成为犯罪收益情况下的鉴别措施,避免犯罪收益追缴过程中的糊涂账,提高认定和追缴犯罪收益的及时性和精准性。具体来说,如果并非直接来源于犯罪行为的某财产,是通过处置或者使用犯罪收益而取得或者实现的(例如用犯罪收益购买的财产),该财产属“变为犯罪收益”。如果作为犯罪收益的资金被存入在金融机构所开帐户中,无论与合法资金发生怎样的混合,该资金均继续“保持为犯罪收益”。但是,如果作为犯罪收益的财产被第三人取得,并且符合法定条件(如不知该财产属于犯罪收益并支付相应对价,或者经过两次合法继承),该财产属“停止作为犯罪收益”。(3)加强对于经济犯罪收益的监测。很多经济犯罪人都具有高超的经济手段,能够成功转移和掩盖犯罪收益,从而逃脱对犯罪收益的追缴。所以,就犯罪收益的追缴来说,对于犯罪收益转移的成功监测是前提。为此,我们应当进一步完善储蓄实名制,改革银行保密法规,限制银行保密制度,防止其成为隐瞒犯罪收益的工具。强化金融系统在监测犯罪收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金融系统识别客户身份责任的履行,明确信贷和金融机构保存交易和储蓄纪录的义务,健全金融系统可疑交易的披露制度。[16]现实中,很多犯罪收益的转移都和洗钱犯罪有密切联系。我国目前以洗钱罪判决的案件较少,这和实践中的洗钱犯罪活动很不相符,也变相加大了追缴犯罪收益的难度。所以,在完善反洗钱刑事法网的同时,加大对于洗钱犯罪的惩治力度,将是撩开犯罪收益转移面纱的一个重要渠道。《刑法修正案(七)》对于洗钱犯罪的完善以及将地下钱庄入罪就反映了这种趋势。[17](4)增强侦查部门的追赃意识和责任心,明确追赃不是为了创收,而是为了挽回经济损失和严惩犯罪。在办案过程中,主动监测犯罪收益的流向,采取搜查、查封、扣押等措施,查明资金去路,及时采取查询、冻结可疑存款、金融、股票帐户的保全措施。注重监测过程中证据链条的连续性,为证明某财产与犯罪收益的联系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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