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苗连营(1965—),男,汉族,河南延津人,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程雪阳(1984—),男,汉族,山西稷山人,郑州大学法学院
宪法与行政法专业2008级博士研究生。
【注释】*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宪政建设研究”(立项号06BFX01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曾经递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国公法时代高端论坛—第一届‘公共财政法律问题’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高秦伟博士和武汉大学熊伟教授对本文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一并表示感谢。
根据财政部预算司的估算“2002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5%,比1993年提高了33个百分点。1994年以来,中央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基本维持在30%左右,与1993年分税制前的水平持平。”参见财政部预算司张弘力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完善情况及进一步改革的思路》,财政部官方网站 http://www.mof.gov.cn/yusuansi/zhengwuxinxi/lilunyanjiu/200806/t20080619_47034.html ,最后访问日期为2008-11-14.
关于1990年代中期乱摊派、乱收费的社会学实证调查,可以参见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上海文艺出版社,2004年9月版;关于土地财政的现状以及危害的调查可以参见王家敏:《土地财政凶猛》,载《瞭望东方周刊》,2008年第46期;亦可参见《土地财政与政府行为》,新浪网特别策划http://finance.sina.com.cn/blank/tdczyzf.shtml,最后访问日期为2008-11-14..
或有负债主要是指由于今天的行为将导致未来经济利益损失的各种潜在的义务。包括以政府名义筹集资金形成的亏空、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及债务、公益性国企事业单位亏空、欠债、损失挂帐、政策性投资公司呆坏帐损失、下级政府的财政负债等等。
Charles M. Tiebout, “A Pure Theory of Local Government Expenditures”,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60, October 1956, pp 415-24.
当地方政府出现面临偿债危机时,各国根据各自的债务管理体制采取的应对措施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中央政府行政接管,如法国;二是中央政府重组地方政府债务,不过相关责任的实施条件和程序都以法律进行明确界定,如澳大利亚和南非;三是地方政府自行处理(如阿根廷),此种情况下,中央政府明确宣布放弃对地方政府的救助制度,省政府出现债务危机时,中央政府拒绝援助省政府,同时,还要求省政府将共享收入作为还款担保,只有在清偿了债权人的债务之后才可重新获得。参见张志华等:《国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综述》,载《经济研究参考》杂志,2008年第22期。
当然,人们可能会批评本文对于地方政府及其行为的预测过于悲观和不信任。对于此一诘问,我们分享了霍布斯和密尔的逻辑。霍布斯曾经很无奈的谈到,“虽然恶人在数量上少于正派人,但是由于我们无法区分他们,于是便有怀疑、提防、抑制和自卫的必要,即使这偶尔会针对最诚实最公正的人”;密尔则说,“掌权者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会滥用政治权力,不是因为事情一贯如此,而是因为这是事物的自然趋势,自由制度的特殊功用便是对它加以防范。”分别转引自前引布伦南和布坎南书,第6页(译者的话),第16页。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一点上,宪政经济学实际上继承了霍布斯、休谟到密尔以来的古典自由主义关于人性恶的假设。
相关详细讨论可以参见前引布伦南和布坎南书,第20-38页以及 第223页往下。需要说明的是,布伦南和布坎南的知识来源和所采取的论证路径是接承了霍布斯以来的社会契约论的脉络,并受到了罗尔斯关于“无知之幕”( veil of ignorance)以及哈耶克
关于宪法和征税权的论述的影响,同时亚当·斯密以来西方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成为其论证的前提。
1984年的授权不仅内容疏简,缺乏对委任立法在程序上的必要监督,而且在授权的内容上也不明确。1985年的授权更是一次一揽子的授权,因为这个规定实际上是以“空白支票”的方式给予了国务院在税收立法领域以非常宽泛的权力——在当下中国,几乎没有什么税收事项与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没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
关于央地财政分权,1995年的实施《
预算法》不过是在第
8条进行原则性的宣示,即“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具体分税制的制度设计则全部委托给国务院来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除此之外,在以下两个方面,我们也并不认同刘军宁先生的论述:(一)其认为“视中央集权大一统的家长制政体为理想模式的人士通常反对地方政府发行公债”;(二)其所得出的“无论如何,反对地方政府发债,效果上维护了中央集权大一统”的结论。当然,其所得出的“地方应否发债,这个难题是本质上是制度性,而非技术性的”这一论断我们是赞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