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破产案之法律分析
An Legal Analysis of Lehman’s bankruptcy
周慧
【摘要】风雨飘摇,帝国将倾,雷曼据以申请破产保护的是美国《破产法》第11章,因此它将面临着两种不同的情形:重整或清算。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宗历史上最大的破产案迫使各路债权人奋起捍卫自己的资产。为了有效维护海外债权,我国商业银行在全面盘点雷曼资产的同时,应敏锐捕捉破产信息,充分了解和行使非委员会债权人权利,依法申报债权并积极参加债权人会议,必要的话应及时采取财产保全。
【关键词】破产;重整;清算;债权人
【全文】
风雨飘摇,辉煌不再,拥有158年悠久历史的美国第四大投行——雷曼兄弟控股公司(以下简称雷曼),最终难逃被次贷危机击溃的厄运,于2008年9月15日向美国纽约南区破产法庭申请破产保护。雷曼申请破产保护对该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关系方而言,意味着什么?在跨国破产中,我国债权人是否能获得最大限度的和公正的受偿,应如何维护自身的利益?如果雷曼得到重整,公司以前的债券还具有什么价值?在冗长繁杂、前景难料的破产案中,这些都是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
一、雷曼破产及各大商业银行涉及资产概况
雷曼是由遍布世界的几百个法律实体组成的金融帝国,在许多国家设有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客户和资产分布于全球各地。其规模加上金融业务的复杂使得破产处理难上加难,该案的复杂性和索赔数额也远远超过历史上任何其它破产案件。由于关系到各国债权人的巨大利益,雷曼破产案必将引起全世界范围内的一场激烈争斗。
雷曼申请破产保护的文件显示,该公司总债务为6130亿美元。其中,前10大无担保债权分别以债券、银行贷款(同业拆借)和信用证三种形式存在,金额超出1570亿美元。花旗集团、纽约梅隆银行、日本青空银行和瑞穗金融集团位列雷曼最大的无担保债权人之列。花旗集团持有雷曼约1380亿美元的债券资产,花旗香港关联公司向雷曼发放2.75亿美元的银行贷款。巴黎银行对雷曼的贷款敞口达2.5亿美元,为雷曼最大的欧洲银行贷款债权人。摩根大通拥有230亿美元雷曼担保债权,是其最大的担保债权人。同样,我国不少银行也因持有雷曼债券而深陷泥潭。雷曼申请破产保护的消息传出,其债券价格应声大跌。时至今日,多数雷曼相关债券价值几乎为零,雷曼次级债和优先股已被连降15档至C等级,低于“可投资”等级11档。债权人在雷曼破产案中的严重损失难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