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权利要求中存在与通常技术含义不一致的术语
比如权利要求为一种“化合物A的卤盐”,该领域的通常术语理解为“卤盐”指氟、氯、溴或碘盐。如果说明书中将“卤盐”定义为氟、氯、溴、碘或甲苯磺酸盐,应按照说明书中的定义的,对卤盐和甲苯磺酸盐都进行检索;如果说明书中将“卤盐”定义为氟、氯或溴盐,应首先依据说明书中定义的“卤盐”含义进行检索,先检索氟、氯、溴盐,在没有检索到适合结果时,再依据“卤盐”的通常含义进行进一步检索,即还要对碘盐进行检索。
(3)不必检索的主题
一件申请的全部主题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该申请可不必进行检索:(1) 不符合
专利法第
2条第2款关于发明定义的规定;(2) 属于
专利法第
5条或者第
25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3) 不具备
专利法第
22条第4款规定的实用性;(4)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未对该申请的主题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致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实现。
(4)注意对比文件的语言和文本
通过机器翻译系统翻译后得到的文件只能供参考,不可直接作为对比文件使用。当摘要和正文出现矛盾时,应以正文为准;当摘要中明确公开的内容足以构成X和Y类文件,可以直接使用摘要作为对比文件。德温特数据库中专利文献摘要可以直接作为对比文件。
(三)专利检索数据库
主要包括专利文献资源和非专利文献资源,下面简要论述之:
1、专利文献资源
(1)按IPC分类号或流水号排列的纸件;(2)计算机检索数据库: CPRS中国专利检索系统、EPOQUE系统、德温特系统等;(3)因特网其它数据库及检索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