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腐败犯罪的动机与刑罚
郑莉芳
【摘要】腐败犯罪是典型的成年人犯罪类型,而成年人犯罪的动机并不仅仅是传统研究所强调的不良需要、人格缺陷所致,而更多地受到犯罪人个体的动机发展规律的支配。从成年人对规则反应的模式进行考察,可以发现腐败犯罪动机的心理学特征,并据此分析腐败犯罪的刑罚配置合理性及改革路径,为腐败犯罪的刑罚体系构建提供新的研究视角。
【关键词】腐败犯罪;成年人犯罪动机;刑罚配置;认知图式;规则
【全文】
腐败犯罪目前是一种较普遍的社会法律现象,犯罪的形式日益复杂化,时间、地点和手段更加隐蔽化,犯罪的后果和社会影响也呈急剧扩散化趋势。然而,腐败犯罪缘何如此盛行?个体的守法意识为何无法抵制腐败的潜规则?传统刑法学在研究形形色色的腐败犯罪行为时却对腐败犯罪动机的发展规律置若罔闻,以至于舍本逐末、一味追求重罚性、围堵性的刑罚方式,不仅未能使腐败犯罪得以有效规制,反而由于司法效率不高强化了犯罪人侥幸得逞的认知图式。因此,要挖掘腐败犯罪的深层次根源,必须着眼于考量腐败犯罪的主体——成年人的心理特征及行为动机,这也是揭示出社会中为何大多数人能够遵守规则,而一部分人却选择腐败犯罪的有效路径。
一、成年人对规则的反应模式
一般情况下,违法与守法是对应的两种心理状态,然而对经历基本社会化的成年人群体而言,一方面习得了法律规则与社会规则,另一方面却面对着具体的社会冲突与压力,一旦面临法律或规则惯例与自身的生存发展相冲突,成年人便体现出规则遵守的动态性:即个体对社会情境因素的主动评价会影响个体对规则的遵守程度。因此,我们不能一味地谴责成年犯罪人违反规则的现实,而忽略其规则认知与体验本身的动态影响。就腐败犯罪而言,成年人对腐败犯罪及规则也呈现动态的认知与体验态势。
1、对腐败犯罪的规则认知
社会规则往往标示着为社会大多数成员所共同遵守的、符合大部分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行为规范与道德准则,这些规则往往在未成年人行为规范形成初期被视为天然的、不可侵犯的,然而成年人对刑法规则的认知却总是夹杂着诸多相互的社会认知与道德情感因素,他们往往对遵守或违反规则常常有一些超规范的评价。首先,中国历史悠久的礼尚往来传统影响民众对腐败犯罪性质的明确认知。总结多个贪官败落的事迹可以发现,最初无非是礼品、小额礼金的迎来送往,随着权力支配领域的不断扩展,腐败行为也愈演愈烈。其次,成年人依据自身知晓的社会规则与禁止性规范,判断腐败行为的可能风险与利益后果,从而放松了对越轨行为的自我心理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