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讲习班与“世界宪政”意识
田飞龙
【全文】
为期六天的首届世界宪政暑期讲习班终于在今晚的宴会之后闭幕了。作为张老师的博士生,做着会务兼助教的工作,前后忙碌达十余天,也算不辱使命。据我所知,这样的宪政讲习班在国内还属首次,而且似乎张老师还有意连续举办下去。这种以比较宪政为主题的讲习班主要出于张老师的学术判断。张老师在系统引介欧美主流
宪法理论与制度之后,开始以“世界宪政”的眼光扩展宪法学术的板块构成,希冀提供更加完整的世界宪政地图。为此,张老师这几年动员其博士生相继选择东欧宪政、法属非洲宪政、西属拉美宪政等转型宪政主题作为博士论文论题,体现出其“世界宪政学术体系”的整体布局意图。此次邀请澳大利亚的桑德斯教授和印度的辛格教授前来讲学,使得国内宪法学人对于普通法系宪政有了更加完整的认知。因各种事务缠身,课程没有完整听完,但参加了大部分--除了提高专业英语水平之外,也确实对于普通法系的宪政制度与学术风格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二位教授都是各自国家宪法学的最杰出学者,分享着普通法的法律遗产。教授们基本上都以本国宪法文本为依据,结合丰富的判例阐述系统化的宪法学理。但是,听完全部课程之后,内心总有些不满意,比如基本都没有对于主权问题进行
宪法关注,没有认真分析本国传统对宪政的影响(比如印度),没有系统考察与分析政治过程的宪法学问题,当然也没有和中国
宪法作关联性研究--讲习过程整体上体现了一种
宪法实施的司法理性以及相对精细的人权理论。当然,这样的讲法与两国已经民主化的事实以及普通法宪政的传统是相适应的。不过,我总是觉得这样的讲法在制度知识层面无可挑剔,但在
宪法思想的复杂性以及与中国问题的关联性方面仍有欠缺。而且,在两位教授面前,我们似乎都只是“学生”,不仅显示出学术上的不自信,而且表露出对自身宪政体制及其实践的高度不认同--因而首先丧失了宪法学术对话的主体性。不过,如果不是定位于对话,而仅仅是“学习”或扩展知识板块,倒也合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