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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原稿(投稿使用的电子版本)与这段文字相对应的五个引文注释是:

  
  于鸣超:《现代国家制度下的中国县制改革》,《战略与管理》,2002年第1期,第94、95页。

  
  邓大才:《乡级政府该撤了》,《中国国情国力》2001年第3期,第36-37页。

  
  胡鞍钢:《延迟十五年的改革:关于撤消地区行署机构的建议》,《中国国情分析研究报告》第8期,http://202.196.70.1:88/forum50/namelist/huangang/h7.htm。

  
  张怀远:《反省时代》,太白文艺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116页。

  
  刘大生:《改五级政府为两级政府》,《自由时报》﹝美﹞2001年7月26日。

  
  文章发表时,《中华人文社会学报》将注释方式改为夹注尾注结合方式,比如,关于邓大才的注释被改为:夹注——(邓大才,2001:36—37);尾注——邓大才,2001,<乡级政府该撤了>,《中国国情国力》,2001年第3期,北京。

  
  以下是管斌先生的《市场化政府经济行为的宪政分析》(载《经济法论坛》第五卷,群众出版社2008年2月版)中的一段文字:

  
  然而,如何减少层次?从哪个层次减起?从国家结构形式的角度讲,坊间有以下观点:(1)三实两虚论。如于鸣超认为,五级政府层级可以保留,但是应当三实两虚。三实指中央政府,州、府、都政府,市、乡、镇、坊政府;两虚是指县政府,省政府。(2)四级政府论。邓大才认为,乡级政权没有多少法定职能和实际职能,乡级政权的运作成本很高,是农民负担过重的重要根源,也是不正之风的根源之一,因此主张撤销乡级政权机构,实行四级政府。值得一指的是,胡鞍钢曾主张取消州级政府,实行另一种模式的四级政府:即中央政府,省、央辖市、自治区政府,市、县政府,区、乡政府。 从目前来看,胡鞍钢的观点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重视和实施。(3)三级政府论。张怀远认为,州级政府没有必要设立,可以撤销,而代之以省级政府驻地方的代表。他还认为,“中国自古以来实行郡县制,旧日皇权不下县,这种体制一直延续到清朝。”因此,应当取消乡级政权的建制。按照张怀远的思路,五级政权将简化为中央、省、县三级政权。(4)两级政府论。刘大生主张,保留两级政府——中央政府和市政府,其余三级政府不予保留。

  
  与这段文字相对应的五个引文注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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